《《鹤林玉露》作者——罗大经

罗大经

 

罗大经,字景纶,吉水人。宝庆进士。

有经世志,博极群书,于先秦、两汉、六朝、唐、宋文多所评骘。

著《易经》十卷、《《鹤林玉露》十六卷。柅斋车任远称其博而非滥,醇而寡疵。明代武林谢天瑞为续其卷帙,增补八卷,共二十四卷行世。

——《江西通志》

附:罗大经史料

 

罗大经,庐陵人,初为容州掾,后为范旗叟幕客。会僚属小酌,曰:“今日之集,非特不谈风月,亦且不谈文章,只说政疵民病。”众皆唯唯。(罗)大经从容曰:“若谈夫子、孟轲之文章,以浇光风霁月之胸,次则施之有政,当有本末先后,而民病有疗矣。”旗叟甚善其言。

——《临海县志》

罗大经,字景隆。宋代吉水人,宝庆进士,为幕容州法曹掾。博极群书,于先秦、两汉、六朝、唐、宋文,多所评骘。著《易经解》10卷、《《鹤林玉露》》16卷。《四库全书总目》评曰:“其书休在诗话、语录之间,详于议论而略于考证。”

附:罗大经生平事迹考

王瑞来

《鹤林玉露》作为一部饶有名气的南宋笔记,许多治宋史和研究古典文学的人对此书都颇感兴趣。然而对于这部笔记的作者罗大经,其生平事迹却很少为人所知。近五百卷的《宋史》和各种流传至今的南宋史书,都没有给这位八品芝麻官以一席之地。清人所修四库提要也只说:“大经,字景纶,庐陵人,事迹无考。惟所记‘竹谷老人畏说’一条,知尝登第。又‘高登忤秦桧’一条,有‘为容州法曹掾’语,知尝官岭南耳。”现以《鹤林玉露》所载,并参稽一些地方志的记载,略考其生平事迹如下。

一、罗大经的生年

《鹤林玉露》乙编卷四《月下传杯诗》载:“余年十许岁时,侍家君竹谷老人谒诚斋,亲闻诚斋诵此诗(《月下传杯诗》),且曰:‘老夫此作,自谓仿佛李太白。’”考《宋史》卷四三三“杨万里传”,杨万里因政见不同,屡忤宋孝宗意,并几经贬谪,后即辞官归乡。直至开禧二年(1206)去世,居家凡十五年。杨万里与罗大经同为吉州吉水(今江西吉水县)人,从《鹤林玉露》中多次记载杨万里的长子杨东山(伯子)对罗大经的教诲以及罗大经之父竹谷老人与杨东山的诗文酬唱看,杨万里大约比罗大经年长两辈。因此上引《鹤林玉露》记载罗大经谒见杨万里事,当在诚斋晚年辞官家居之时。所以,罗大经谒诚斋的时间,最迟不应晚于开禧二年。大经自云当时“十许岁”,我们姑且把这年罗大经算作十一岁,由开禧二年逆推十一年,则罗大经生年当不应晚于宋宁宗庆元元年(1195)。

二、罗大经的家世

罗大经出身于一个低级官僚之家,曾入太学读书,而考《宋史》卷一五七“选举志”:“太学生,以八品以下子弟若庶人之俊者为之。”依宋制,如果罗大经出身于一个七品以上的官僚之家,那么,其所入则是国子监而非太学了。其父号竹谷老人,名不详。《吉水县志》卷三六“儒林传”称其为“高尚士也”,大约是个曾做过一般小官、被乡里认为是节操高尚的士人。他与同乡的杨万里、周必大、曾三异等名流有过交往,这可见《鹤林玉露》乙编卷一“古人称字”条和卷四“月下传杯诗”条、卷五“二老相访”条。他与杨万里的长子杨东山是同辈朋友,有过诗文酬唱,并曾一同入闽,这从《鹤林玉露》甲编卷四“清廉”条可见。由《鹤林玉露》甲编卷三“畏说”条、卷六“象郡送行诗”条和乙编卷五“二老相访”条所记,竹谷老人还作有一些诗文。其他则已不可详考。

三、罗大经的登第

《鹤林玉露》甲编卷三“畏说”条有“余同年欧阳景颜”之语,又丙编卷一“三溪诗词”条和卷三“茶瓶汤候”条有“余同年李南金”之语,都可证明罗大经曾应试登第。今查《吉水县志》卷二八“选举志”,在“宝庆二年丙戌进士”下,列是科吉水县登进士第者六人,中有罗大经。可知罗大经登进士第是在宝庆二年(1226)。又卷二九“选举志”,在“嘉定十五年(1222)壬午解试”下,亦列有罗大经名,可知罗大经是在登进士第的前4年中举的。查《江西通志》“选举志”也记载罗大经为宝庆二年进士。根据前面对罗大经生年的推算,罗大经这一年约为31岁。

关于罗大经登进士第的时间,清人陆心源在《宋诗纪事小传补正》卷四云:“罗大经,宝祐二年进士”。宝祐二年与宝庆二年,相差28年,宝庆在前。宝祐二年(1254),根据前面推算的罗大经年计,大经已60岁。陆氏所记“宝祐”当为“宝庆”之误。

另外,根据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中对太学所见所闻之事的一些零星记载,我们还可知罗大经在登第之前,尝就读于太学。其中丙编卷二“酒有和劲”条还明确提到时间:“嘉定间,余在太学。”嘉定凡17年,罗大经为举进士在太学就读不可能在嘉定初,只能在解试与应进士考试之时。这个时间大约在嘉定十五年(1222)前后。从《鹤林玉露》中,我们还可知罗大经在这时还曾游严子陵钓台。乙编卷四“钓台诗”条,有“余三十年前,于钓台壁间尘埃漫漶中得一诗”之语。乙编“罗大经自序”写于淳祐十一年(1251),即使此条非写于此年,也不出淳祐八年至淳祐十二年罗大经写作《鹤林玉露》之时。从淳祐十一年上推30年,恰在嘉定十四年。严子陵钓台,当为罗大经从家乡赴太学途中,或乘太学之馀暇而游至。

四、罗大经的仕履

罗大经尝官于岭南容州。这在《鹤林玉露》中曾多次提到。如甲编卷四“朱文公祠”条有“后官于容南”之语,丙编卷二“不谈风月”条有“余初任为容州法掾”之语,卷四“物产不常”条有“勾漏县隶容州,余尝为法曹”之语,卷四“酒有和劲”条有“厥后官于容南”之语,等等。另外,笔记中还有许多罗大经游览容州以及有关岭南风土人情的记载。如丙编卷五“南中岩洞”条记载游览容州勾漏洞天之事。又如丙编卷一“槟榔”条记载“岭南人以槟榔代茶,……余始至不能食”之事。考之《容县志》,在“职官志”中果然列有罗大经之名。然而在任什么官的问题上,《容县志》的记载前后是矛盾的。卷十四“职官志”在“宋代各朝容州职官表”后,列“年次无考十八人世(原注:以下均据旧志及通志)”。这十八人中有罗大经之名,并在“罗大经、莫仲通、王辅祐、杨亨、周嵂”五人后,以小字注云:“以上俱知容州,见旧志。”由此观之,罗大经似乎曾知容州。但在同书卷十五“职官志·流寓附下”,却又记载为:“罗大经,字景纶,庐陵人。初为容州掾,后为范旂叟幕客。”接下并有“会僚属小酌曰:‘今日之集,非特不谈风月,亦且不论文章……’”等语。同一志书,前为知州,后为州掾,官秩品级相去甚远。哪个记载正确呢?我认为当以后者为是,前者为误。因为后者为州掾的记载,是与罗大经本人在《鹤林玉露》中的许多记载吻合的。其实,《容县志》的这一记载就是抄自《鹤林玉露》丙编卷二“不谈风月”条。我们不妨摘录几句以与上引容志略加比较:“范旂叟为广西宪,会僚属小酌曰:‘今日之集,非特不谈风月,亦且不论文章。’”这里的“不谈风月”句与容志所载一字不差。根据《容县志》屡引旧志和抄录前人笔记的现象,不难考查出所以致误的原因。《容县志》系光绪十三年所修。据此志例言云:“邑乘创于明永乐间知县彭清,修于万历初知县祯区,皆散失无存。”前代的志书皆“散失无存”,所依据的材料又语焉不详,便造成了记载上的一些错误。因此,当以《鹤林玉露》的记载为据,罗大经在容州所任应是法曹掾而不是知州。又上引“不谈风月”条还记载:“余初为容南法掾,才数月,偶留帅幕,旂叟忽袖中出职状一纸畀余,余辞以未书一考,不当受。”由是观之,罗大经亦未曾做过范旂叟(应铃)的幕客。容志所记又误。

那么,罗大经任容州法曹掾,却均未点明时间。然而,《鹤林玉露》还是为我们提供了一条宝贵的线索。丙编卷五“南中岩洞”条言:“余尝随桂林伯赵季仁游其间(指桂林岩洞)。”赵季仁其人,史传不见记载。查《广西通志》,卷二一“职官表”中记有:“赵思恕,字季仁,长乐人,端平元年知静江府。”考《宋史》卷九○“地理志”:“静江府,本桂州,始安郡,静江军节度。……绍兴三年,以高宗潜邸,升府。”很显然,罗大经所提到的桂林伯赵季仁就是这个静江知府赵思恕。依宋代常制,知府任期至多不逾3年。由此可知,罗大经做容州法曹掾的时间当在端平元年(1234)前后。

从《鹤林玉露》丙编卷四“酒有和劲”条“顷在太学时,……厥后官于容南”之语看,似乎罗大经是同太学而登第,在此之后,就被任命为容州法曹掾。然而,这在时间上却有问题。端平元年距罗大经登第的宝庆二年已有8年之久。进士及第,逾8年方授官,于情理上似难说通。因此,尽管《鹤林玉露》中没有反映出罗大经在官容州之前曾任何官,但罗大经做容州法曹掾,当非初仕,而是由他官迁转至此。

罗大经所官法曹,虽系小小的从八品州郡属官,却是由朝廷吏部直接任命(铨选)的。这是由法曹掾这个职务的重要性所决定。《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在“诸曹官”条中指出:“司法参军掌议法断刑。”并特别提到宋光宗对这一官职的要求:“绍熙元年,诏不曾铨试人不许注授司法。”

罗大经晚年曾官于抚州。《鹤林玉露》丙编自序云:“余为临川郡从事逾年,考举粗足,侍御史叶大有忽劾余罢官。临汝书院堂长黄贞亮曰:‘鹤林纵未通金闺之籍,殆将增玉露之编乎?’余谢不敢当也。还山数月,丙编遂成。时淳祐壬子,庐陵罗大经景纶。”

抚州,旧临川郡,治所在临川(今江西抚州市西)。从事,只是属官的泛称。那么,罗大经在抚州具体做什么官呢?考同治九年所修《临川县志》,卷三二“职官志·军事推官”(抚州)栏下,列有罗大经名,并注云:“俱淳祐年任。”明确指出罗大经在抚州官职为军事推官。《宋史》卷一六七“职官志”记军事推官于“幕职官”条下,并谓:“掌裨赞郡政,总理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于其长而罢行之。”

从上引《鹤林玉露》小序可知,罗大经在做了大约一年左右的军事推官后,被弹劾罢官。罗大经为何被弹劾?一个堂堂的侍御史为什么要对一个区区的州郡属官大动乾戈?初想似不可理解。细考此段史事,才知道罗大经是受到朝廷中官僚之间的矛盾斗争波及而被三宋理宗淳祐十二年七月载:“右司郎中徐霖疏言谏议大夫叶大有阴柔奸黠,为群憸魁,不宜久长台谏,并追论赵与宪聚敛。帝不悦。乙酉,帝谕辅臣曰:‘徐霖以庶官论台谏、京尹,要朕之必行,殊伤事体,已批除职予郡。’吴潜等请更赐优容。”接下便记载:“祠先贤,宽租赋,振饥穷,诛悍将,建营寨,几一月而政举化行。以言去,士民遮并,不得行。”续通鑑把徐霖调离抚州记在淳祐十二年十月内,就是说,徐霖知抚州仅3个月。《宋史》“徐霖传”中的“以言去”,当是朝廷中叶与徐门争的继续。可见在徐霖知抚州后,叶大有并未放过,而继续加步败北波及了许多人,作为抚州知州幕职官的罗大经亦自不能免。这就是一个小小的从致可以确定下来,约在淳祐十一年至淳祐十二年十月以前。

至于罗大经在这次罢官后是否得以起复继续做官,无资料可考。但估计此后罗大经不大可能再继续做官。因为根据前面对罗大经生年的推算,此时罗大经已经年近60,即使徐霖在上述斗争中转败为胜,像罗大经这样一个年老而又无足轻重的从八品小官,也未见能重新起用。况且从徐、叶的斗争看,虽然不久叶大有也被劾下台,但徐霖并没有再起,这场斗争的结局是两败俱伤,一起遭到谴责。所以从这一点上说,罗大经也不会被起复。

考察罗大经的仕履,发现这样一个问题:从端平元年前后罗大经做容州法曹掾到淳祐十一年做抚州军事推官,其间相隔十六七年之久。这十多年间,罗大经在做什么?各种资料都无明确记载。但是如果在正常情况下,估计他在容州法曹掾任满后,是不大可能赋闲在家的。一定是一任接一任地做着他那七八品的小官。这在他所写的《鹤林玉露》中多少能寻绎到一些蛛丝马迹。如丙编卷三“蝗”条,有“余曩在湖北,见捕蝗者”之语,说明罗大经曾到过湖北;又如乙编卷三“东坡书画”条,记载苏轼曾题韶州月华寺梁,并云“余尝见之,墨色如新”。题梁之字,所见是“墨色如新”,想来必非摹拓,而一定是身临其地,亲眼所睹。而韶州即今广东曲江县,在当时亦属岭南之地,罗大经大约也曾在这一带做过官。

纵观罗大经的一生,他所做的官均未高过县令,而且晚年还受到牵连而被罢官,并不得志。然而,被罢官后的罗大经倒是颇为悠闲自在的。他在《鹤林玉露》丙编卷四“山静日长”条记述:

“余家深山之中,每春夏之交,苍藓盈阶,落花满径,门无剥啄,松影参差,禽声上下。午睡初足,旋汲山泉,拾松枝,煮苦茗啜之。随意读周易、国风、左氏传、离骚、太史公书,及陶村诗、韩苏文数篇,从容步山径,抚松竹,与麝犊共偃息于长林丰草间。坐弄流泉,漱齿濯足。既归松窗下,则山妻稚子,作笋厥,供麦饭,欣然一饱。弄笔窗间,随大小作数十字,展所藏法帖墨迹画卷纵观之。兴到则吟小诗,或草玉露一两段,再烹苦茗一杯。出步溪边,邂逅园翁溪友,问桑麻,说秔稻,量晴校雨,探节数时,相与剧谈一饷,归而倚杖柴门之下。则夕阳在山,紫翠万状,变幻顷刻,恍可人目。牛背笛声,两两来归,而月印前溪矣。”

这段描写是很著名的,曾为后人所称引。描述恬静悠然的心境,也令人想起陶渊明的《归去来辞》。此时的罗大经也的确有些陶令风采。上述情形记述的时间,正是罗大经在丙编自序中所讲的“还山数月”,写作《鹤林玉露》之时。从这段记载中所讲的“山妻稚子”,我们还可知罗大经是有子嗣的,可惜已杳然不可考。

罗大经的卒年不可考,当不早于宋理宗淳祐十二年(1252),即《鹤林玉露》的写作完成之前。

五、罗大经的著作

除《鹤林玉露》三编十八卷之外,《吉水县志》“艺文志”还著录有《易解》十卷,此书不见于其他书目著录,当久已佚考。《鹤林玉露》丙编卷六“文章性理”条云:“余尝辑《心学经传》十卷。”并载其序云:“学者不求之周程张朱固不可,徒求之周程张朱,而不本之六经,是舍祢而宗兄也;不求之六经固不可,徒求之六经,而不反之吾心,是买椟而弃珠也。”从序言看,《心学经传》与《易解》并非一书,当为罗氏的另外著述。此书今亦不传。《鹤林玉露》,从每编前罗大经自序可知,甲编成于淳祐八年(1248),乙编成于淳祐十一年(1251),丙编成于淳祐十二年(1252)。是书的写作,并不全是像前面引的“山静日长”条所描写的那样,在悠静、闲暇中写成的。起码写作甲、乙两编时,罗大经还在做官。大概只有丙编的一部分是罗大经在“还山”之后写成的。因此罗大经写作《鹤林玉露》,当时不少人都知道。有人对他的书提出批评,如乙编《大经自序》记载:“或曰,子记事述言,断以己意,惧贾僭妄之讥奈何?”有人对他的写作予以鼓励,如丙编《大经自序》记载:“临汝书院堂长黄贞亮曰:‘鹤林纵未通金闺之籍,殆将增玉露之编乎?’”根据丙编自序“还山数月,丙编遂成”之语,可知《鹤林玉露》一书成于罗大经罢官还山之后。

从罗大经将《鹤林玉露》分为甲、乙、丙三编看,他似乎打算丁、戊、己、庚、辛……一编接一编写下去。然而,根据现存只有甲、乙、丙三编,而考察此书的版本流传情况,并未发现有严重散失的现象,可见“将增玉露之编”并未如愿。由此也可估计,大约罗大经在《鹤林玉露》丙编完成之后不久便谢世了。

——摘自中华书局版《鹤林玉露》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5.16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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