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从彦的历史作用和思想亮点(作者:厦门大学周济)

罗从彦的历史作用和思想亮点

 

厦门大学    周济

沙县的宋代乡贤罗从彦,字仲素,人称豫章先生,南剑三先生之一,程氏正宗的传人,他奥学清节,春风发物,在宋代思想史与教育史上占有—席之位。他既属于沙县,也属于福建,更属于全国。沙县人民应为出现这位著名的思想家、教育家而引以为荣。

一、历史作用

社会历史的发展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但个人在历史上也有其一定的作用。罗从彦在历史上的作用不在物质生产实践方面,而在思想文化教育方面,主要表现在宋代理学南移中起了承前启后的接力作用,在薪火相传中起了承上启下的师承作用,在学风的承传中起了笃志好学,力辟邪说的榜样作用。

罗从彦所以能起—定的历史作用,不是主观自定的,而由当时的历史条件所决定的。他所生活的年代正当外族入侵,宋朝南迁,社会的政治经济中心被迫由北向南转移。“天旋地转,闽渐反为天下甲。”作为思想文化载体的大批文人学者纷纷随之南行。作为宋代主流思想的二程理学,其道南移也成为不可避免的历史必然。

福建将乐学者杨时,师从程颢,学成回归时,程颢目送之曰:“吾道南矣。”1此言虽是老师送别学生的—番话,但恰恰如实地反映了宋代思想运动的历史必然性。杨时南归后,广收门徒千余人,经认真考察,发现其中“惟从彦可与言道。”2于是,罗从彦成为杨时十分赏识的得意门生。朱熹后来赞曰:“龟山倡道东南,士之游其门者甚众,然潜思力行,任重诣极如仲素,一人而己。3

果然,罗从彦颇得杨时的“不传之道”,继承了洛学的衣钵真传,紧紧地接过杨时手中的理学“接力棒”,在闽收徒讲学,“授春秋、中庸、语、孟之说。”4原原本本地正确传授孔孟之道和河洛之学,在福建开辟了理学根据地,使福建成为“道南理窟”、“闽邦邹鲁”。

李侗是罗从彦门徒中的佼佼者,一心“继圣人之绝学”,尽得罗从彦所传之奥。凡对人处事皆以罗为楷模。“从彦好静坐,侗退入室中亦静坐”。从彦令静中看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而求所谓中者。久之,而于天下之理广摄洞贯以次融释,各有条序,从彦亟称许焉。5罗隐罗浮,侗退而屏居山田;罗不出仕,侗亦不想当官,师徒亦步亦趋,何其相似。而罗、李“大祗令于静中体认大本未发时气象分明,即处事应物,自然中节,此乃龟山门下相传指诀。6足见,他们是一脉相承,源远流长。

而李侗又接过罗从彦的理学“接力棒”,讲学传道,传先圣之正绪。“延平李侗老矣,尝学于罗从彦,熹归自同安,不远数百里,徒步往从之。”7朱熹“自从侗学,辞去复来,则所闻益超绝。”8“卒得其传”。不仅如此,朱熹还对濂、关、洛等诸家之说,加以整理和总结,集诸儒之大成,建成了博大完整的独具特色的闽学体系。

由上可见,在从洛学到闽学的理学发展过程中,在二程——杨时——罗从彦——李侗——朱熹的师承之链中,罗从彦却是不可缺少的关键人物,是整个宋代学术思想发展链条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清个学者张伯行说得好:“先生居三传之中,—脉渊源,的然有自,亦如河之由积石历龙门以东注也,其承先启后之功,岂不伟哉!”9

二、思想亮点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罗从彦就是—位传道授业解惑的好老师。他承继师道,在深切理解正宗理学的基础上,将理学之秘传授于人,使理学思想得以“清其源而扬其波”。他极重师道,言必称孔孟,十分推崇《大学》、《中庸》,认为“中者天下之大本,庸者天下之定理,故以名篇,此圣学之渊源,六经之奥旨也。”10他认为孔子作春秋,“春秋一书,独谨严。”通过阐发春秋大义,“发天下之瞆瞆,塋天下之晦晦。”11

黄宗羲曾评罗从彦曰:“豫章在及门中最无气焰,而传道卒赖之。”12意思说罗从彦虽然著述不多,声名不显,但他甘作人梯,精心传道,做出了应有的教书育人的贡献。他只留下了《遵尧录》、《议论要语》、《杂著》等篇,“合而观之,可以知先生之学,即可以知周程朱子相承之学矣。”13在其纵横古今的议论中,多有封建性的思想痼疾,亦有值得发掘的思想亮点。这里略举—二,以供进—步研讨。

第一,坚持“天之理也”,反对天人感应说。

罗从彦说的“天之理”,含有自然界运动规律的意思,认为自然界是在无形中默默地运动。“穹然默运于无形之中,而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此天之理也。”14这里无疑包含有—定的唯物成份。他认定自然规律要遵重,“天之理也”不可违,正是以此“天之理”为武器,来批判宋代流行的荒谬的天人感应说。具体说来,他驳斥了以下三说:

—驳“天降天书”说。景德五年正月三日,大臣王旦诬称天书降于左承天门,藉此大肆鼓吹天人感应说,说什么“天运不远,必有昭报。今者神授秘文,实彰上穹佑德之应。”15罗从彦严加驻斥,既然天是默默运行于无形之中,天怎么可能对人间发话或授文呢?他说:“天岂谆谆然,有物以命之乎?远求前古,未之或闻,下验庶民,无所取信。”16事实证明,天书之降,毫无根据,纯属谎言。

二驳“日食应天”说。日食本是自然界的客观现象,既不对人间有什么奖惩,人们也不必对它做出什么蠢事。然而在康定元年,日食正旦。“初宰相恶闻忠言,下令禁越职言事。”富弼“因论日食,以谓应天变莫若能下情,遂除其禁。”17他主张“通下情”,而反对“应天变”,从而取消因日食而禁越职言事的禁令。罗从彦对此非常赞扬,认为这是符合“天之理”的,指出“此亦尧舜明四目、达四聪之意,而治之机也。”18

三驳“梦中托生”说。当时社会盛行梦幻之说,连皇帝也卷进去了。“今其言曰:皇帝梦羽衣数百人,自—仙宫自空而下,曰:此托生于夫人。”19真宗竟然想念所生的儿子为燧人氏投胎,真是迷信到极点。罗从彦坚信“天之理也”,认为人之出生,皆由“三气五行交运”所致,帝王驿人也不例外。所谓“梦中托生”,纯属迷信,严历指责这是违反天理的,“此则非理也,非知道者孰能知之。”20

第二,认定内因为主,阐明天下之变。

罗从彦对自然界的现象相当重视,他观察到“人之伤气,则寒暑易侵;木之伤心,则风雨易折。”21并以此说明事物的变化皆以内因为主,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他还引援《易经》的话:“负且乘,致寇至。”以此不虚之言,说明负乘内部矛盾会导致盗寇的来临。无疑,这是包含有朴素辨证的思想因素。

特别是他还进—步以内因为主的视角,观察审视了古来政治形势的变迁,认为“天下之变,不起于四方,而起于朝廷。”22说明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他列举了许多历史事件证明了这—点,如“内有林甫之奸,则外必有禄山之乱;内有卢杞之奸,则外必有朱泚之叛。”23这里,他利用历史教训,影射了当时宋朝之危,根子就在朝廷内部,奸臣当道,忠良受害,为外族入侵敞开了大门。

第三,明析祸福倚伏,观察国家治乱。

罗从彦就国家而言,数次引用老子的名言:“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24并通过大量历史事例的分析,印证国家祸福倚伏的变化,阐明国家治乱安危的变化根源。他发现何人当政,关涉到国家的安危治乱,指出“奸邪之人乱国政,……庸鄙之士弱国势。”25对国家而言,这就是祸:相反,“得贤则天下治。”26对国家而言,这就是福。

他把当政者区分为君子与小人。当政者是否为君子或小人,与国家的治与乱具有必然的联系。他指出: “君子在朝,则天下必治;……小人在朝,则天下必乱。”27这可能就是祸福治乱的一条必然规律吧!至于什么人才可称得上当政的君子,他认为“士之立朝,要以正直忠厚为本。正直则朝廷无过失,忠厚则天下无嗟怨,二者不可偏也。”28

任何时代都有君子与小人,问题是要善于明察。他指出:“夫君子与小人相为消长,虽文明之世,不能必天下无小人:虽乱世不能必天下无君子。惟能辨之,使各当其分。”29这就是说,国家应“进君子,远小人”,不能让小人当政,这是历代的龟鉴,不可不察也。

罗从彦还进一步指出明辨正邪,也是考察当政者的一个必要条件。“正者天下之所同好,邪者天下之所同恶。”30正者就是得人心,天下得以大治;邪者就是丧失人心,导致天下大乱。“邪正未明,而惑人者从。”31忠佞杂处,则乱亡而已矣。可见辨别君子与小人,忠正与邪佞,是国家祸福治乱的一大关键。

第四,提倡遵重贤才,提出人才方略。

罗从彦具有合理的人才观。他很重视人才,认为“人才各有所用”,32但人才的任用必有一定标准。只有德识才器兼备才能给予重用。他说:“其德量器识,是以当大任者,莫不皆见,可则用之,不可则去之。”33但他又强调德更为重要。他说:“古人用人,以德器为先,才人而德不足,祗为累耳。”34又说:“贪人之才,而不究其德,可不戒哉。”35他还引用《传》的话:“器博者无近用,道长者其功远。”36说的也是人才的道长德高的重要性。

历代多以求才难,其实何代无才,“天下之大岂为乏贤”,只是“未知所以致贤之道也”,也由于“无养贤之地以容之”。37如何改进人才方略,找出致贤之道呢?罗从彦经过多次反复思考,提出了一系列育贤、选贤、养贤和用贤等人才方略,可归纳为如下四点:

一要加强育贤。他说:“三代养贤,必本于学,而德化行焉,治道出焉。”38“教化者,朝廷之先务。”39通过学习和教育而培养人才,使之德化道长;二要积极选贤。他抄录太宗的话:“国家选才,最为切务。”40通过“孜孜咨访,只要求人,庶得良才以充任使。”认为“得十良马不如得一伯乐;得十利剑不如得一欧冶,慈言有理。”41因为择得—良才,为益无限也。三要大力养贤。要构建养贤之地。“设延英院,以待四方之贤。”42引汇并进,使野无遗贤,要有“遵贤待士之心,可无负于天下矣。”43四要合理用贤。通过评察访问,讨论研究,甚至“群居切磨”,考察其才,以备录用。他说:“访以治道,可观其才器识能也。察之以岁,人品益分,然后使贤者就位,能者任职”,“视品给俸,而不可遽进以官。”44

以上略举四个亮点,其余容后继续发掘。研究古人的思想是—个长期的过程,不可能一蹴即成。评论古人的思想可以是多方面、多角度的,—篇论文不可能面面俱到。但愿通过大家的共同探讨,取长补短,切磋琢磨,把罗从彦的思想研究得更全面深入,使他的思想亮点得以发扬光大。

2004年10月    脱篇于厦门大学

【注释】

(1)(2)(3)(4)(5)(8)(21)(23)(24)宋史,卷四二八,列传一八七,道学二。

(6)朱文公文集,卷四十。

(7)宋史,卷四二九,列传一八八,道学三。

(9)(13)张伯行:罗豫章集原序。

(10)罗豫章集,卷之四,遵尧录四。

(11)罗豫章集,卷之八,遵尧录别录。

(12)黄宗羲:《宋元学案·豫章学案》案语。

(14)(15)(16)罗豫章集,卷之三,遵尧录三。

(17)(18)(30)(34)(37)罗豫章集,卷之六,遵尧录六。

(19)(20)罗豫章集,卷之四,遵尧录四。

(22)(25)(26)(28)(29)(31)(32)(40)罗豫章集,卷之九,议论要语。

(27)(38)(39)(43)(44)(45) 罗豫章集,卷之七,遵尧录七。论养贤。

(33)(35)(36)罗豫章集,卷之五,遵尧录五。

(41)(42)罗豫章集,卷之二,遵尧录二。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6.7.13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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