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虬未杀杜红儿 ——一起唐诗冤情的再审查(作者:罗漫)

罗虬未杀杜红儿

——一起唐诗冤情的再审查

罗漫

罗 虬,晚唐诗坛“三罗”之一。所作七言绝句大型组诗《比红儿诗》一百首,在晚唐盛传一时。五代时,一位小说家将诗中的特殊用语恶意附会成创作本事,致使罗虬 成为一个残杀美女然后又写诗悼念的变态凶犯。此后,《比红儿诗》虽然继续流传,但宋元明清的诗话家们已是骂声一片了。其间,二三学者也曾提出置疑或拨乱反 正,无奈流风强盛,主持正义的声音被吹荡于天际而杳无人知。罗虬,一个对诗坛小有贡献的诗人,千余年来,就这样顶着杀美的恶名而沉冤莫雪。

事 情须从五代王定保的《唐摭言》卷十说起,该书对罗虬先扬后抑:“罗虬辞藻富赡,与宗人隐、邺齐名。咸通、乾符中,时号三罗。广明庚子乱后,去从挪州李孝 恭。籍中有红儿者,善肉声,常为贰车属意。会贰车聘邻道,虬请红儿歌而赠之缯彩。孝恭以副车所贮,不令受所贶。虬怒,拂衣而起,诘旦,手刃。绝句百篇,号 《比红儿诗》,大行于时。”此条文字又被引述于北宋《太平广记》卷二百七十三、《诗话总龟》前集卷二十九等书。稍有不同的是,《太平广记》作“诘旦,手刃 红儿。既而思之,乃作绝句百编,号《比红儿诗》,大行于时。”(中华书局,1961,P2196)明确指定“手刃”的对象是“红儿”,并有“既而思之”等 语。《诗话总龟》则作“诘旦,为绝句百篇,号《比红儿诗》,盛行于时”,未提“手刃”之事(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P294)。

南宋计 有功《唐诗纪事》卷六十九录罗虬《比红儿诗并序》云:“比红者,为雕阴官妓杜红儿作也。美貌年少,机智慧悟,不与群辈妓女等。余知红者,乃择古之美色灼然 于史传三数十辈,优劣于章句间。遂题《比红诗》。”全诗之后,附纪事云:“虬辞藻富赡……。虬请红儿歌而赠之缯彩。孝恭以副戎所盼,不令受所贶。虬怒,拂 衣而起,诘旦,手刃红儿。既而思之,乃作绝句百篇,以追其冤,号《比红诗》,盛行于时。”(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71032)本事源于《唐摭言》, 文字则在《太平广记》的基础上添加“以追其冤”四字。

罗虬手刃杜红儿一事,由于唐宋多家所记略同,故今日唐诗研究著作多从之。如周勋初主编 之《唐诗大辞典》、傅璇琮主编之《唐才子传校笺》第四册、傅璇琮主编之《唐五代文学编年史》晚唐卷、陈伯海主编之《唐诗汇评》下卷等。如《编年史》晚唐卷 载唐僖宗广明元年(公元880)十二月事云:“罗虬约本年或稍后以妒杀所爱之营妓杜红儿,后追悔,取古之美女有才德者,作绝句百首以比红儿,诗盛传一 时。”(辽海出版社,1998,P697)

其实王定保所述,存在不少问题。

首先,郝州刺史李孝恭疑为李孝昌之误。此事《唐才 子传校笺》卷九“罗虬”条,已用《通鉴》和《唐方镇年表》加以辨正。陈贻焮主编《增订注释全唐诗》第四册卷六六O“罗虬”小传,不再提罗虬手刃杜红儿之 事,同时在注释中用《嘉定赤城志》、《吴越备史》、《唐刺史考》三书材料,证明广明中为鄢州刺史者是李孝昌而非李孝恭。仅此一事,说明王定保的撰述本身并 非信史。

其次,罗虬手杀杜红儿,在情理上不太可能成立,如果真是妒杀红儿接着又写诗悼念,这种诗会“大行于时”吗?难道晚唐知识界的道德水 准,已经沦落到普遍欣赏杀人诗歌的境地了吗?清乾隆时嘉兴文人沈可培著有《比红儿诗注》,其《自序》看出了这一矛盾。在引述《唐摭言》之语后,指出“手刃 之事,未知有无”:“据《摭言》有‘手刃’二字,《太平广记》遂衍为罗虬手杀红儿等语。”又说:“余思虬果因孝恭之阻,当怒在孝恭,与红儿何涉!虬乃迁怒 于无能弱女,亦不成丈夫矣!其诗何传乎?且虬原序并无怒意。细阅《摭言》,‘诘旦,手刃’即接‘绝句百篇’,似有伪文阙字,然读至终篇,真红儿殁后,怜之 而作也。手刃之事,未知有无,而红儿则因诗而如绘矣。”《唐才子传校笺》第五册第495页陈尚君所写“罗虬”条的补正文字,节引沈氏“读至终篇”等数语, 但未作任何判断。

目前所见全面否定罗虬杀死杜红儿的最有力的考证文字,是现代著名考据家余嘉锡的一篇短文《罗虬《比红儿>诗》,该文 载《余嘉锡文史论集》第646—647页(岳麓书社,1997)。文云:《唐诗纪事》卷六十九谓罗虬手刃杜红儿,既而思之,乃作绝句百篇,以追其冤。《郡 斋读书志》卷十八、《唐才子传》卷九叙其事,讥之曰:“初以白刃相加,今曰‘余知红者’(虬序中有此语)虬实一狂夫也。”愚案:虬既杀其人,又为之作诗, 人虽狂暴,似不至此。考其事盖出于王定保《摭言》(下略——引者注)。虽与《纪事》略同,然无追思红儿而作诗之说。案:明天顺本《绀珠集》卷四引《摭言》 云:“罗虬避乱,往郧州依李孝恭。有官妓红儿者善歌,虬为绝句诗百篇令歌之,号《红儿诗》,以百物比拟红儿而作也,行于时。”夫虬既杀红儿矣,安能复令之 歌。疑是虬诗在先,红死在后也。王世贞《宛委余编》卷八云:“罗虬《比红儿》,不过市井间烟花语耳。然《唐诗纪事》谓虬乎刃此妓而作诗追悼之,恐误。盖诗 语有‘任伊孙武心如铁,不办军前杀此人’,又‘若教粗及红儿貌,争肯楼前斩爱姬’也。恐红儿自以他故死,不由手刃。”王氏此言,取证本诗,凿然有理,可见 《摭言》、《纪事》之说皆非也。然其诗第一百首云:“花落尘中玉堕泥,香魂应上窈娘堤。欲知此恨无穷处,长倩城乌夜夜啼”,实有追思之意,疑此一首为死后 所改也。

余先生的考证有几点极为有力:一、“虬既杀其人,又为之作诗,人虽狂暴,似不至此”。二、明天顺本《绀珠集》(宋人所编)卷四引 《摭言》记载“虬为绝句诗百篇令(红儿)歌之,号《红儿诗》”,证明不是先杀红儿,后作诗悼念,而是“虬诗在先,红死在后”。惟末首疑为红儿死后所改。 三、同意王世贞的看法:“恐红儿自以他故死,不由手刃。”并由此判定:“王氏此言,取证本诗,凿然有理,可见《摭言》、《纪事》之说皆非也。”既然“《摭 言》、《纪事》之说皆非”,那么,罗虬妒杀美女的冤情也就可以大白于天下了!

罗虬幸甚!《比红儿诗》幸甚!

遗憾余先生的高见无人言及,罗虬的冤情还在延续。

不仅如此,笔者进一步细读《比红儿诗》文本,又有几点非常重要的新发现:

一、 所谓“虬请红儿歌而赠之缯彩”,纯属无中生有,是从第24首的“自从命向红儿去(一作断),不欲留心在裂缯”附会而成。“裂缯”即撕毁丝织品,是夏朝末年 的一个典故。据《太平御览》卷八十二引《帝王世纪》云:“妹喜好闻裂缯之声,桀为发裂缯,以顺适其意。”(中华书局影印本,1960,P386)诗意为: 自从命令红儿演唱并且听了她的歌声之后,就是有夏朝美女喜爱的裂缯之声也不想再听了。王定保恶意曲解,硬说是“虬请红儿歌而赠之缯彩”。

二、 “诘旦,手刃”更是荒唐的编造。原诗第57首云:“若见红儿深夜态,便应休说绣衣裳。”《太平御览》卷八十工引《管子》云:“桀女乐三万人,晨噪闻于衢, 服文绣衣裳。”(同上引)诗意为:如果有人见到红儿深夜动人的情态,休要提起夏桀那些清晨吵嚷、身穿锦绣衣裳的三千女乐。罗虬说“余知红者”,看来并非虚 言。王定保假装读不懂原诗,根据红儿“深夜”还活着,就虚构被杀的时间在“诘旦”亦即拂晓时分。殊不知第74首又说:“争知昼卧纱窗里,不见神人覆玉 衣。”按照王定保和《太平广记》编者的逻辑:红儿与罗虬第一天发生冲突之后,已在拂晓被害,这又如何解释红儿在此后的某天中午还有“昼卧”之举呢?这个时 间不正是《太平广记》和《唐诗纪事》所说的“既而思之”、“以追其冤”的创作时间吗?

三、所谓红儿是“副车所贮”或“副戎所盼”,亦属杜撰。试想如果红儿真是所谓副帅的相好,罗虬怎么会说“余知红者”呢?又如何有机会目睹红儿的“深夜”之态和“昼卧”之相呢?避难鄜州的罗虬凭什么能够击败副帅而得近佳人呢?

四、这位“副帅”姓甚名谁?为何不写明以供核实呢?

五、为何这一诗人杀美事件在整个晚唐五代只有王定保一人记载呢?为何王定保一人的记载会有手刃红儿和未杀红儿的两种完全相反的文本呢?

事 实只有一个:那就是罗虬真正是杜红儿的知音并与红儿有着极为密切的交往,所谓“副帅”可能只是一位乌有先生。正如第97首所说:“云间翡翠一双飞,水上鸳 鸯不暂离。写向人间百般态,与君题作《比红诗》。”宛如翡翠鸳鸯一样双飞不离,恐怕短时间的交往难以达到如此深度,同时也只有排除了所谓“副帅”的存在才 能如此比拟。与此类似的诗篇,还有第88—91的四首:“浅色桃花亚短墙,不因风送也闻香。凝情尽日君知否?还似红儿淡薄妆。”“火色樱桃摘得初,仙宫只 有世间无。凝情尽日君知否?真似红儿口上朱。”“宿雨初晴春日长,入帘花气静难忘。凝情尽日君知否?真似红儿舞袖香。”“初月纤纤映碧池,池波不动独看 时。凝情尽日君知否?真似红儿罢舞眉。”根据上述审查,足证制造罗虬冤情的王定保,纯粹出于险恶用心而造谣中伤!其他野史,也是由于不加考索并且喜欢猎奇 而以讹传讹,以致三人成虎,终陷罗虬于道德上与人格上的大不义。行文至此,经过几代人数百年的接力辨正,终于将王定保恶意伪造的杀人事件彻底解构了!

廓清死死笼罩着《比红儿诗》的浓浓毒雾之后,现在,可以尝试解答《比红儿诗》“大行于时”的诗学原因与审美风尚了。

《比 红儿诗》引起当时诗坛的注目,一是罗虬苦心搜集了从夏至唐“古之美色灼然于史传”者,用来比拟杜红儿,作为历代美女的大汇聚,仅从知识性和娱乐性的角度 看,也会强烈刺激广大读者的求知欲和爱美心。二是《比红儿诗》的不少篇章确实写得声情宛转,让杜红儿“因诗而如绘”,没有机会见到红儿之人、听到红儿之歌 的读者,也能借助诗歌的意象和境界来想象这位当代美人。三是中晚唐的审美风尚,喜将众多色艺俱佳的美女作为创作的主角。譬如诗歌作品就有杜甫的《观公孙大 娘弟子舞剑器行》,韩愈的《华山女》,白居易的《长恨歌》和《琵琶行》,元稹的《连昌宫词》以及许多以莺莺为主题的绝句,李绅的《莺莺歌》,杜牧的《杜秋 娘诗并序》和《张好好诗并序》,李商隐的《柳枝五首并序》和《燕台四首》,温庭筠、韦庄的一系列描写女性的词作等等。传奇作品也有沈既济的《任氏传》,许 尧佐的《柳氏传》,陈鸿的《长恨歌传》,元稹的《莺莺传》,白行简的《李娃传》,李公佐的《谢小娥传》,蒋防的《霍小玉传》,沈亚之的《湘中怨解》,皇甫 枚的《步飞烟》,袁郊的《红线》,裴铡的《聂隐娘》和《裴航》等等。罗虬充分展示杜红儿“美貌年少,机智慧悟”的《比红儿诗》裹挟于这一审美风潮之中,自 然会引起诗坛关注而“大行于时”了。到了宋代,《比红儿诗》还是流传不绝,据宋晁公武《郡斋读书志》卷十八记载,南宋初年已有方性夫注本。又据邵博《邵氏 闻见后录》卷十七记载:北宋真宗曾在早朝时问诗人兼大臣杨亿(字大年):“见《比红儿诗》否?”“大年失对,每语子孙为恨!”读者的喜爱,并未因王定保的 诋毁而中断。

最后的问题是:王定保这样做的动机是什么?他想达到什么目的?限于资料,已经很难圆满回答了。但是,综合相关资料加以考察,可 以肯定的是:王定保极为讨厌罗虬等人交结宦官。王定保《唐摭言》卷九“芳林十哲”条说咸通中有十人“皆交通中贵,号‘芳林十哲’。芳林,门名,由此入内故 也。”接着痛骂这些“小人”善于用“文字”来“语其蛇豕之心”。令人觉得异常奇怪的是,王定保点了八人之名,就是故意不提罗虬。后人根据宋人王谠《唐语 林》卷三《方正》门的记载,才知道所谓“芳林十哲”之中应有罗虬在内:“初进士有‘十哲’之号,皆通连中官,郭纁、罗虬皆其徒也。”需要指明的是:罗虬卒 年约为公元881年,此时王定保(870—940)约12岁,二人不可能有私交之恶。更重要的是,根据余嘉锡所引《绀珠集》所载《唐摭言》的异文,王定保 并非不了解罗虬创作《比红儿诗》的真相,但他为什么还要明日张胆地伪造史实呢?对此,笔者有个不一定十分准确的推测:罗虬死后若干年,《比红儿诗》依然 “大行于时”,罗虬依然在诗坛享有盛名。只要《比红儿诗》流传不息,罗虬之名也将与诗同在。这让已经成为小说家的王定保极不舒服同时极难接受。因为在王定 保眼里,罗虬始终是一个善于使用“文字”来表达“蛇豕之心”的文化“小人”。但王定保深知,仅仅凭借知识界已经广泛了解的“十哲”之名,并不足以击倒罗虬 和中止《比红儿诗》的“大行于时”,所以没有必要点出已经作用不大的罗虬的“十哲”之名,而是选择一种最具杀伤力的方式来进行攻击,那就是完全掩埋历史真 相,重新杜撰《比红儿诗》的创作本事,反正罗虬早已死去,不可能从地底下站起来为自己辩白了。不提罗虬的“十哲”之名,还有一个很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隐藏 他本人想要中止《比红儿诗》流传于世的良苦用心。只要世人慢慢接受罗虬妒杀红儿之后又写诗赞美的伪史信息,关注的焦点就会从对诗歌艺术的欣赏,转换成对人 性道德的评判,最终也许就会逐渐淡忘《比红儿诗》。

从罗虬蒙冤千载来看,王定保的杜撰是成功的,他的目的至少有一半已经达到了。

值得庆幸的是,《比红儿诗》还在流传!

同样值得庆幸的是,历史将还给罗虬一片青天!

注:作者系中南民族大学文学院院长、教授。收稿日期:2006年8月31日。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6.3.12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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