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经宗旨》、《明通宝义》、《近溪子文集》著者——罗汝芳

罗汝芳

 

罗汝芳,字维德,(江西)南城人。

嘉靖三十二年(1553)进士。除太湖知县。召诸生论学,公事多决于讲座。迁刑部主事,历宁国知府。民兄弟争产,(罗)汝芳对之泣,民亦泣,讼乃已。

创开元会,罪囚亦令听讲。入觐,劝徐阶聚四方计吏讲学。阶遂大会于灵济宫,听者数千人。父艰,服阙,起补东昌,移云南屯田副使,进参政(从三品),分守永昌,坐事为言官论罢。

初,汝芳从永新颜钧讲学,后(颜)钧系南京狱当死,(罗)汝芳供养狱中,鬻产救之,得减戍。(罗)汝芳既罢官,钧亦赦归。(罗)汝芳事之,饮食必躬进,人以为难。钧诡怪猖狂,其学归释氏,故汝芳之学亦近释。

艮传林春、徐樾,樾传颜钧,钧传罗汝芳、梁汝元,(罗)汝芳传杨起元、周汝登、蔡悉。

——《明史》卷二百八十三“王畿附传”

罗汝芳(1515—1588),明江西南成人,字维德,号近溪。嘉靖三十二年进士。授太湖知县,擢刑部主事,历宁国知府,官至云南布政司参政。坐事罢。学于颜钧,为王艮再传弟子,泰州学派代表人物之一,曾讲学于广慧寺及两浙、闽广等处。有《孝经宗旨》、《明通宝义》、《近溪子文集》等。(《明儒学案》卷三四)

——《中国历代人名大辞典》

附:罗汝芳学案

 

罗汝芳,字维德,号近溪,明朝学者,江西南城人。嘉靖十四年乙未科(1535)举进士,累官知太湖县、刑部尚书郎、知宁国府、云南屯田副使、参政等职。《明史》有传。

明朝中期以后,时出身平民的王艮(江苏泰州人,字汝止,号心斋)虽师承王守仁,但其创立的泰州学派却与王守仁的“致良知”学说大相径庭。他开宗明义强调“以百姓日用之道为本”学说,又说:“圣人之道,无异于百姓日用,凡有异者,皆谓之异端”;“百姓日用条理处,即是圣人之条理处”;“愚夫愚妇与知能行,便是道”。(《语录》)其学说要旨实际上是离经叛道的唯物主义观点,其弟子颜山农,何心隐(即梁汝元)等人坚持弘扬此一“为本”学说,震憾了当时封建社会秩序。清朝著名唯物主义思想家黄宗羲亦承认泰州学派有超出封建社会名教羁勒之势,故其门人受到严重迫害。

罗汝芳师承颜山农的学说。山农受迫害入狱6年,论罪当死,汝芳卖产营救,得灭罪流戍。俟汝芳罢官归田,山农亦赦归至。汝芳对其饮食起居事必躬亲,诸子孙以为劳;汝芳曰:“吾师非汝辈所能事也。”其真诚待师如此。

汝芳在“致良知”上,主张“以赤子良心不学不虑为的,以天地万物同体撤形骸忘物我为大。此理生生不息,不须把持,不须接续,当下浑沦顺适。工夫难得凑泊,即以不屑凑泊为工夫;胸次范无畔岸,便以不依畔岸为胸次;解缆放船,顺风张棹,无之非是;学人不省,妄以澄然湛然为心之本体,沉滞胸膈,留恋景光,是为鬼窟活计,非天理也”。

先生之弟子杨起元,字贞复,号复所,广东惠阳人,万历丁丑进士。尝谓邹南皋曰:“先生以不淑人,其大旨谓明德本体,人人所同,其气禀拘他不得,物欲蔽他不得,无工夫可做,只要自识之而已。”又起元之事近溪,出入必以其像供养,有事必告而后行。顾泾阳曰:“罗近溪以颜山农为圣人,杨复所以罗近溪为圣人,感应之妙,锱铢不爽也。”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5.19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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