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历史”是《中华罗氏通谱》成功的基石

“尊重历史”是《中华罗氏通谱》成功的基石

——学习罗元发主席9.19重要讲话体会

罗昆烈

2004年9月22日,年登九十五岁高龄的罗元发老将军,齿德俱尊,名实攸归,举世同钦,欣然接受罗氏宗彦贤达的推举,出任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主席,这是《通谱》之幸,国内外千万众罗之幸,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一幸。

罗元发老将军的出任及其提纲挈领与言简意赅的对《通谱》工作的重要指示,必将《通谱》推进至重要阶段,更全面、更集中、更具体地实践“以人为本,以史为鉴,增强海内外罗氏的思想凝聚力,促进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的编纂宗旨。现仅就他老人家在重要指示中一再强调的“尊重历史”的讲话,谈点肤浅的体会。

一、“尊重历史”,就是尊重史实,就要以“民为邦本”为依归

在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长河中,最核心、最精粹的传统思想就是“民为邦本”。这一超越时空的永恒命题,在春秋战国儒家学派建立以前已经存在,《书》曰:“民为邦本,民固邦宁”。以孔子为主要代表的儒学接受和继承了这一光辉思想,先哲、先贤、先儒和仁人志士加以衍化诠释,历久不衰,垂至现代,中共中央提出的“立党为公”的主旨,其思想源流仍可追溯至“民为邦本”。

在宋、明朝代的罗氏“三贤”——从祀孔庙的罗从彦、罗钦顺和候选孔庙罗洪先(中式进士一甲一名,俗称“状元”),都是“民为邦本”的大仁、大智、大勇的实践者,在近、现代历史中,以千计、万计壮烈牺牲的罗氏烈士和精英,也是“民为邦本”的勇敢实践者,现任《通谱》主席的罗元发老将军,是实践者中相当彰显的佼佼者。这些人和事,可圈可点,可歌可泣,是我海内外罗氏的骄傲,亦是我中华民族之骄傲。推而衍之,在编纂《通谱》进程中,其关键要旨就在于要尊重历史事实,惟其如此,始能实事求是地弘扬祖德;始能有容乃大,容纳各社会层次,各不同政治见解、各类不同意见,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极大程度地增强海内外罗氏的凝聚力;始能无私无畏,克服工作进程中的干扰和艰难险阻;始能将《通谱》编成不愧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尊重历史”就要以“实事求是”为依归

在历史长河中,由于世远年湮,尤其是在古代历史、古代姓氏史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传说的成份,并且得到后世的文化认同,这是合理的客观存在,也属于“尊重历史”,并无损“实事求是”的原则。但无可讳言,在笔者阅看大量的罗氏族谱、家谱、家乘中,阅看一些兄弟姓氏的族谱、家谱、家乘中,大概是出自敬仰祖先的朴质动机,出现了“不尊重历史”的情况,如尊崇某公于汉朝任“灵霄宫大学士”、某某公等汉代中式进士等,而不知晓 “灵霄宫大学士”在汉朝体制中是子虚乌有之事。汉朝的任人制度是实行举“方正贤良”办法,到隋唐间始实行“开科取士”,始有“进士”名称的出现。更有甚者,杜撰元朝人撰写明朝的谱序、藉此以壮声威。还有张冠李戴者,有少数族谱将罗艺、罗珦、罗让、罗从彦、罗钦顺、罗伦、罗洪先等等不同年代、不同地域的罗氏先贤都囫囵呑枣地编辑在一起,编为其本支系的上源祖先;亦有不明其究者,将著名的罗从彦始祖、福建沙县始迁祖周文公说成是南平人,诸如此类,不一赘述,这些都是不“尊重历史”,不对“历史负责”、经不起“历史检验”的,更不符合“实事求是”原则的。

有少数人以“要负起历史责任”为名,主张将连篇累牍的族谱资料如式编入《通谱》世系卷中,1000多万罗氏入谱,这是不可能的,究其原因,乃是不明晓《通谱》与《族谱》之间任务不同,界限有别的缘故,《通谱》世系卷,一是充分尊重各地区各支系的意见,有歧见者,可以二说或三说,四说存异;二是依据历史资料加以“注”或“按”,提出建议性意见供各支系宗彦贤达公借鉴、参考。有些问题确实一时难以理清、解决者,以“待考”的形式留待后之贤者研究解决,勿使歧见激化;三是《通谱》只能“通”到各地区开基祖,有世系可循者则循其上源世系,而上源世系不详者,亦如实注明,不强求挂在某个支系。以笔者广东连南县“达先公世系”为例,原族谱误写为从属“洪德公世系”,后经周咨博采,到兴宁老家拜谒宗祠、祖茔后,始理顺为“崱公蕃衍至昭远公,再蕃衍至达先公世系”,在近万人200余年族史中,我们要求编入《通谱》的除占A4纸约半页的世系及基本概况文叙外,在世系图中只有五世列祖列宗名讳,其余在清代分迁“连阳四县”各地的二十余处聚居地的分支祖皆不入编《通谱》,只在《族谱》中反映。在名位表中,除已故历史人物外,凡现代人物都必须捐欵,我们宗亲联谊会经讨论取得共识,一致认为《通谱》大业必须群策群力,每一罗氏都有权利与义务,如采取视而不见的旁观态度,就无必要按条件规定在名位表列举其名字简历,以免浪费笔墨,也是对其他出钱出力者的不公平待遇,是符合权利与义务平衡原则的。以笔者为例,我全家兄弟姐妹五人及我子二人中,我捐5000元,二弟彦良捐3000元,三弟亮夫捐2000元,两个妹妹及我二子共四人各捐200元,全家共捐10800元,而以此“立身立人”。若非如此,侈言动员捐款,无异空谷传声,无济于事。又以广东怀集县洽水“喾修公世系”为例,该世系原本误以为从属“洪德公世系”,后在发现清道光四年“重修宗祠碑记”(实物)中,有始迁祖“来自金陵(今南京)”的记载,始正本清源,实事求是地将其始迁祖理正为明洪武年间来自南京,纠正了历史的误会。所有这些人与事,笔者认为都是“尊重历史”的例证,都是符合“实事求是”原则的。

笔者乃年已七十有五的老拙,学粗才疏,见识浅陋,撰写此文的主要目的,在于抛砖引玉,求得广大族亲贤达的共识,俾便统一思想、统一步骤,共同善始善终地做好行将问世的《通谱》后续工作而共同努力。倘有偏颇不妥之处,敬希读者、贤者惠予赐正。

2004年11月17日晚写于福建沙县罗从彦特词

注:“尊重历史”、“对历史负责”、“经得起历史检验”,这是罗元发主席在189字重要讲话中着重提到的指示,“要把这件事情办好”就要符合这三个要求,否则《中华罗氏通谱》将成为一堆废纸。罗元发主席在1999年10月,第一次为《中华罗氏通谱》题词时就要求编委会“修谱要求真求实,要尊重历史”,由于当时编委会尚处在初级的筹备阶段,无法领会罗元发主席重要指示精神,至使出现重大失误,造成财力、物力、人力的很大浪费,此沉痛教训值得本会同仁认真反思。“尊重历史”才能“对历史负责”,才能“经得起历史检验”,才能把编纂《中华罗氏通谱》“这件事办好”。

注:罗昆烈:本会副主编,离休老干部,曾任广东省连南县党史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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