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祠及祠记
罗训森
小 引
早在唐代,罗姓族人就开始行祭祀始祖之礼,而这祭祀始祖的地方就是罗姓家族宗祠最早的雏形。真正意义上立祠祭祖是唐代开始的。明代理学家罗钦顺致仕后,于明嘉靖六年(1527年)冬,“纠合族众改作罗氏宗祠,又与二弟协谋市地创作小宗祠以祀始迁之祖,为会族之处。当时颇病其隘,欲展拓而未能,又欲别祠小宗,而地基弗便。至是,适有机会一时并举,皆所以成先公之志也”(见《整庵履历记》)。清代岳麓书院山长罗典一族,因为原建有宗祠而无家庙,便于“嘉庆十九年建庙于木湾宗祠右侧,同治末改立陈家塘山,距宗祠里许,距诸祖墓不越二里,虽山水之奇丽远不逮祠,而基址广大则过之”。湘乡湾州罗氏,由罗泽南发起新建宗祠,“鸠工度材”,“不数月而祠告成”。事后罗泽南还专门写了一篇《修祠纪事》(收在《罗山遗集》中),表彰罗姓族人“争先恐后,以竭其力而后快”的修祠热情。
在罗姓族人聚居的地方,不仅各村建有祠堂(支祠),而且同远祖的族人还往往合建大宗祠以祀共同的祖先,比如坐落于广东新会县棠下镇良溪村的南迁始祖“贵祖(罗贵)公祠”,就是分居数县的罗姓族人合建的大公祠(宗祠)。现今在国内豫章罗氏祠堂遗迹不下几十处。
罗姓最初祠堂的格局是按照朱熹的设计,即建于正寝之东,里面设立奉祀高、曾、祖、考四世祖先的回龛。以后逐渐演变为按仕宦级别规定其建设格局,如清朝政府规定:三品以上的高级官吏的宗祀大堂五开间,台阶五级,东西两庑各三间,有两重南门,围以院墙,并开东西侧门;四至七品中级官吏的家庙,堂屋三开间,台阶三级,东西庑各一间;八九品小官家庙,堂屋一间开,台阶一级,院子仅一道正门。还有的是视家族人口的众寡和族田族产的多少而定格局,富裕家族的祠堂异常富丽堂皇,有数开数进的宫殿式建筑。
湘乡湾洲罗氏祠堂由罗泽南主修,格局为:“祠凡两楹,上楹为主堂,堂之内为寝室三,始祖之神居中,东以二世祖配之,西以三世祖配之。祭之日,请主出于堂而饷祀焉,取太甲‘奉先思孝’之义,额曰:‘思孝堂’,摹宋朱子‘忠孝廉节’四大字于堂之两壁,堂以下两旁建乐楼二。下楹为一堂,族事于此论断之,楷书《家训》及《宗祠仪则》悬之,俾知父子兄弟夫妇之道、人品心术之要及祭祀之仪、坐作进退之节,左右厢房为与祭者斋宿之所。”(罗泽南:《修祠纪事》)。
罗姓的宗祠文化还能在祠堂的楹联和匾额中反映出来。一副好的楹联或匾额能表现出一支罗姓族人的家族特点,如在浏阳版贝的罗魁达祠堂,门联为“一门忠孝,百世簪缨”,寝堂匾额为“四济其美”,中厅匾额为“善政风存”。再如湘潭鼓桑州罗氏宗祠,寝堂匾额为“名州世宅”,乐楼匾额为“万古纲常”,门联为“琳琅旧族,古桑名家”。湘潭罗元亨支祠寝堂匾额为“光昭令德”,厅联为“寝庙卜迁,兹瞰鼓桑澜回,派启湖田流愈远;墓门欣在,迩望金峦霞起,采联平地焕重光”。这些无不具有鲜明的罗姓族人的特色与个姓。
宗祠建成后,罗姓族人要议决出他们所信赖的管理机构和制定出严格完善的管理制度。首先由族长、分支长、房长及其它职事人员组成组织机构,如:衡山县黑田罗氏就设有“征首”(即族长);湘潭鼓桑州罗氏设有宗词“当年”(经理祠堂一年之事),主要工作是“祭祀”、“完饷”,“收租”、“修理祠宇”,“查点器物”、“钱谷出入”等。事大者传众集议,事小者“秉公经行”。因此职事人员多择“廉慎才干”之人充任。就是宗祠的看守人员也必是择其人以充焉。对于宗祠组织机构中的人员的职责与权力范围都予以规则化,如鼓桑州罗氏对于“当年”就订有《宗祠“当年”经理守则》,看守人员则有《宗祠看守规则》。这些规范化的“守则”、“规则”的基本精神就是责任重大,要求严格,族众应尽力给予支持。
由于祠堂是祭祀祖先、族众集会和教育子孙的处所,因此多“礼尊而貌严”,禁止在宗祠家庙里演戏和举行迎神赛会等娱乐活动。此外,为保证祠堂活动的正常开展,一般的宗祠和家庙还设有祀田,其收入基本可以维持祠堂的正常开支。在祭祀时,还有一套严格的程式,以体现“敬宗收族”的神圣目的。
祭祀这是罗姓家族的重要活动之一。祭祀的主要形式有家祭、茔墓祭、祠堂祭。
家祭,是指每个个体的小家庭,都在家中的厅堂正中(叫“寝”),设立神龛,供奉直系祖先的神主牌位,一般包括高、曾、祖、考四世。有的地方,“或画祖考像于轴,岁除张于堂,戚友贺岁,必先展拜”。就是家境十分贫困、住房异常狭窄的家族成员,也要裁张红纸条,写上祖宗名讳,贴在墙上,进行祭拜。祭拜一般在朔望日和祖先的忌日,作醴备牲设祭。中元日,各家各户焚烧纸箔,以备祖先在另一个世界使用。焚纸箔时亦作醴备牲祭拜。
茔墓祭,主要是指清明扫墓、冬至扫墓。届时,全族聚会,先至共同祖先墓地,然后至各房祖先墓地,最后各小家庭的成员各自到自己祖先的墓地。扫墓时,一般是带些香烛、纸钱、纸衣和水果、食品。少数富有的家族还备“猪羊鼓乐,多设祭品”,以显示其家族的富有与势力。
解放以后,墓祭的规模虽没有炫耀其家族势力的作用,但却增添了表现其家族兴旺发达的景象。如1998年清明节,来自广州、番禺、台山、信宜、开平、东莞、南海、顺德、香港等地,万余名罗姓族人前来位于新会的贵祖(罗贵)公墓祭祖。当天风和日丽,鼓乐齐鸣,龙狮恭舞,共祭贵祖的场面,既热闹,又壮观。
祠祭,即“祠堂祭祀”,分春祭、秋祭。它是罗姓家族中最盛大、最隆重的祭祖。其仪式程序都有严格的细密规定,礼节相当繁琐。无论春祭,还是秋祭,均应“先期宗子率助祭及执事人等斋宿于祠内,鸡鸣而起,咸盥漱衣服。执事者各执其事,戒各房子孙务宜肃静,毋得喧哗”。早饭前至中堂行礼,“行礼者听呼世派序立,毋得越位”。礼毕少休,然后早饭,后至者于阶下行四拜礼,“日中馁(吃祭神用过的食品)坐席,照派为坐次,兄弟序齿,饮毕,俟长者起,然后皆起”,中堂主祭以大宗房嫡长子孙。
祭祀最根本的原则是“敬”。所以祭礼始终要贯串一个“敬”字。《礼记·檀弓上》说“祭礼,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也,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但敬与不敬,不在祭祀的数量,“祭不欲数,数则烦,烦则不敬;祭不欲疏,疏则怠,怠则忘”。所以祭祀安排要疏密适度,一般是每年正旦(农历正月初一)、冬至和每月初二的朔望,都要在祠堂祭祖。遇有节日,如元旦、清明、端午、中元(农历七月十五日)、重阳(农历九月九日)、十月朔、腊月(农历十二月八日)、除夕都要向祖,先献新食。遇有大事也有行告祖礼。此外,如遇朝廷追赠考妣官爵、生儿等喜庆之事,皆须行告祖礼。礼之程序是全家序立祠堂前,启椟出神主后,家主(宗子)到香案前跪下焚香。酹酒于茅沙之上,伏身两拜,众人四拜。主人和主妇分别斟酒点茶,宣读告辞。之后,主妇抱孙立于阶前,四拜。如果生的是庶子庶孙,则不设茶酒,仅启椟,不取出神主。此外,每天早晨起来,作为宗子的家长要命子孙洗手焚香,自己则衣冠整齐地到祠堂门内跪拜焚香。黄昏奠礼程序也是如此。平日出门进门,都要告于祖先。如出远门,或隔夜不回,则要焚香跪告。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4.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