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述构建中华罗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思路 ——罗氏车轮,驷马齐驱

试述构建中华罗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思路

——罗氏车轮,驷马齐驱

罗训森

探研构建中华罗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理论和实饯,是续修《中华罗氏通谱》的长期任务之一,如何构建,其总体思路是什么,本文试述之。

一、文化先行——《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

 

众所周知,理论对实践,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罗氏之幸,1999年,开国中将罗元发老将军,高瞻远瞩,以“顾问”身份,介入《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筹备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修谱“求真、求实”,题词“弘扬祖先业绩,促进祖国繁荣”,奠定了《中华罗氏通谱》理论基础,成为本会的宗旨。

罗氏之幸,从祀孔庙的两位先贤罗从彦、罗钦顺,候选孔庙的状元罗伦、罗洪先及众多罗氏名人,为罗氏谱牒学创立了较完整、先进的哲学理论体系。

要“弘扬祖先业绩”,必须确知中华罗氏祖先,有哪些骄人的业绩。还是罗元发老将军,在2004.9.19,《中华罗氏通谱》首次北京座谈会上,发表重要了讲话,并题词:发扬广大,从理论上,指引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正确方向。

2007.5,中国文史出版社出版《中华罗氏通谱》,从国家层面,确定了姓氏文化,在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上,可以先行。

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负有如下职责:

1. 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上仰列宗,下对子孙,经得起历史检验

遵照本会永远主席、开国中将罗元发在2004.9.19,《中华罗氏通谱》首次北京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列为本会职责第一条。

收集国史、方志、族谱中,罗氏史料,努力以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史观,言必有据,去伪存真,传信不传疑,争取将《中华罗氏通谱》修成中华罗氏正史。

2. 探研“敦宗睦族”、“敦族强宗”理论和实践。

3. 继续收集中华罗氏史料,增补当代海内外、各界罗氏精英业绩。

4. 修族谱“管慑天下人心”,编委会系实质性的民间“史官”机构。

5. 根据实际中出现的问题,继续探研各种理论解决办法。

根据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的性质、任务,其必须是中华罗氏的精英组织!即要让中华罗氏精英认同认可,编委会成员亦须是各类型的精英。

历经20年从初级至高级阶段发展,直至2004.9.22,开国中将罗元发出任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主席。

2014.10.26,《中华罗氏通谱》北京第二次座谈会,确定续修《中华罗氏通谱》新的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其已经具备了文化先行条件,可开展系列罗氏文化的理论探讨。

二、群众基础——中华罗氏宗亲联谊总会

 

宗亲文化是海外华侨、华裔,从怀念故土、崇拜祖先的宗祠文化演变而来的,在韩国、东南亚国家和台湾、香港地区尤盛。

随着改革开放、中国城镇化进程,宗亲文化开始“出口转内销”,在境内盛行。无须讳言,宗亲文化属于“草根文化”,正因为其“草根”属性,方可“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法律、政策不许可,民间热情又高涨,理论上处于两难境况。

2016.4.14,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的某创始人到福州,深谈有关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的问题,他说,创办之初,曾提出问题,“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要干什么?即当时宗旨、指导思想并不明确,只能参照甚至照抄海外罗氏宗亲联谊会的章程。因境内无法注册宗亲社团,也只能到香港注册。

最近,民政部公布第三批、100个“山寨”社团,赵氏宗亲世界联合会,赫然在列,敲响境外注册、冠名“中华”、“中国”、“世界”宗亲联谊会、联合会的警钟!

微信群中,有网友认识到:宗亲会和宗亲联谊会有本质区别。

宗亲会:涵盖所有宗亲。

宗亲联谊会:三五个宗亲均可联谊,境外亦可合法注册。

宗亲联谊是华人社会的客观需求。在境内无法注册,境外注册不得在境内活动的情况下,只能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为前提,在法律层面,长期处于筹备状态。

根据“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筹)”的性质、任务,其是中华罗氏最重要的群众组织!其领导班子,必需具备一定条件,方可带领、组织宗亲群众组织活动,联谊会方可不断地从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

其会长、副会长、理事原则条件,探讨如下。

1. 会长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2). 企业家参选,必须有一定实力和组织能力,公开承诺捐赠“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叁佰万元人民币(企业家有实力,有捐款,方有影响力)

(3). 退休领导干部参选,需有厅师级以上阅历(含厅级)

(4). 自信能获多数票、多数副会长支持的宗彦贤达。

(5). 年富力强,五官端正,能胜任繁重的会长工作。

注:按社团条例,应由理事会会议,选举会长、副会长。

2.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2). 具有较高综合素质,有较强协调、组织、文字能力。

(3). 企业家参选,参照副会长条件,公开承诺捐赠“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壹佰万元人民币。

(4). 退休干部参选,需有县团级以上阅历(含县团级)

(5). 专家学者参选,需具有高级职称,有罗氏文化研究的阅历。

(6). 自信能获多数副会长、常务理事支持的宗彦贤达。

(7).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繁重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工作。

(8). 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必须是专职的。

3. 副会长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2). 企业家参选,必须有一定实力和组织能力,公开承诺捐赠“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壹佰万元人民币。

(3). 退休干部参选,需有县团级以上阅历(含县团级)。个别不具备条件的省市,可放宽至科级。

(4). 自信能获多数票、多数理事支持的宗彦贤达。

(5).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能胜任繁重的副会长工作。

4. 理事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

(2). 企业家参选,必须有一定实力和组织能力,公开承诺捐赠“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壹万元人民币。

(3). 身体健康,能胜任繁重的理事工作。

(4). 各省市理事不限名额,没有工作阅历要求。

(5). 常务理事:能经常参加本会活动的理事。

注:面对1338万罗氏,当前,热心罗氏文化事业的人并不多,只要本人愿意为中华罗氏文化出钱出力,均可自荐为理事候选人。

5. 会员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传承中华民族优秀的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具有承当独立民事法律责任的自然人,热爱中华罗氏文化,热心中华罗氏公益事业、自愿为中华罗氏公益事业奉献的中国境内罗氏公民及罗家媳妇。

目前,民政部门尚未放开宗亲会社团注册。如需在公开场合活动,必须在社团名称后加(筹),即: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筹),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直至正式注册。

中华罗氏宗亲联谊总会(筹)的职责,待述。

三、族群圣地——中华罗氏总祠

 

总祠对一个姓氏来说,其凝聚人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兹不赘述。

2003年,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曾提出过“总祠”的构想。

2014年,清明期间,在陪同罗箭将军参访川渝罗氏,一路上,多有探讨。

2014.9.8,《中华罗氏通谱》网络版上线后,设置“网络总祠”栏目,专题研究。

2016.4.14,与“中华罗氏宗亲联谊会”(香港注册)创始人,在福州进行过深入探讨。

中华罗氏总祠,尚处于初期调研阶段,必须做好前期的各项准备工作。

1. 选址研究

理论上,罗氏五大郡望所在省份及两位从祀孔庙罗氏人物的故乡,都具备建总祠的资格。

湖北襄阳:襄阳是罗氏郡望之一,南漳县是古罗子国开基地。

湖南衡山:长沙是罗氏郡望之一,衡山是豫章旧郡,百代溯祖祝融氏”,纪念火神祝融峰所在地。

开国元帅罗荣桓,湖南衡东人。

山东济南:济南,古为“齐郡”治所,是罗氏郡望之一,少年英雄罗仕信的故乡,罗贯中塑造的罗成故事家喻户晓。

曾任中共中央常委罗干、山东济南人。

山西太原:太原,古为“河东郡”治所,是罗氏郡望之一。少数民族鲜卑族、北魏曲蛇侯罗结家族创立的罗氏郡望。

江西南昌:南昌,古为“豫章郡”的治所所在地,由开汉将军罗珠、汉代封侯的罗邵、宋代学者尊称为“豫章先生”、朱熹祖师爷罗从彦等人,共同创立、流传至今的罗氏郡望。

福建沙县:沙县,宋代属于南剑州(今为南平市),是从祀孔庙、宋代学者尊称为“豫章先生”、朱熹祖师爷罗从彦工作、生活过的祖籍地。罗从彦对罗氏豫章郡望显于世,做出特殊贡献。

江西吉安:吉安泰和,是从祀孔庙、唯物主义开山鼻祖罗钦顺的故乡。吉安地区,古称“庐陵”,宋明期间,罗氏人才辈出,唐·崱公派下,有“一门九进士”的罗绋家族;文天祥部将罗开礼、明状元罗伦家族;明状元罗洪先秀川罗氏家族;宋理学家、《鹤林玉露》作者罗大经、明弘文馆大学士罗复仁桃林罗氏家族,至今坚奉襄阳为郡望的吉水山原罗氏罗大纮家族等。

四川成都:川渝罗氏人口,为全国各省之首。汉·成都人罗裒,富可敌郡国,为唯一在国史《汉书》中留名罗氏先祖。同时,在《华阳国志》中留名的汉代罗氏先贤有:封侯的罗横以及忠义循良罗衍、罗衡等。

开国大将罗瑞卿、开国元勋罗青长等,皆四川人。

2. 可行性研究

总祠,不是支系的宗祠,必须综合各方面因素,对可行性予以认真地研究。

从理论上说,总祠从时间节点上,必须在《中华罗氏通谱》基本完成及“中华罗氏宗亲联谊总会”统一后,方可举族之力,共襄盛举。

四、保驾护航——中华罗氏商会

为了支持宗祠、修谱、祖墓、子弟教育等宗族公益事业,宋·范仲淹发明了“祭田”制度,用田租收益为宗族公益事业保驾护航。

现代社会,“祭田”制度失去存在的土壤,许多宗族公益组织,尝试用兴办现代企业的方法,支持姓氏文化公益事业的生存和发展。

目前,境内地域性商会,往往依靠地方政府,具有浓厚的官方色彩。

以“血缘文化”为纽带的姓氏商会,跟随境内姓氏文化发展,方兴未艾。但没有行政资源。在提倡千家创业,万众创新的今天,办企业很容易,但要冠以“中华”、“中国”的姓氏企业,一样不能工商注册。

在初级阶段,往往采用灵活的名称,在民政或工商部门注册。

姓氏商会的领导班子,一般由企业家组成,参照股份制企业运作模式。由于资金来源的特殊性,不管姓氏商会、基金会,其资金安全永远是首位的。

某些对资金有需求的企业家,更热衷于筹建姓氏商会。其涉及个人具体利益,运作过程比公益性的编委会、宗亲联谊会、总祠管委会更加困难。

但也有既热心本姓氏文化公益事业,又热心带动大家共同富裕、有实力的成功企业家,愿意承担具有“祭田”性质的商会会长之责。

此类人才,可遇不可求。

五、结语

 

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中华罗氏宗亲联谊总会、中华罗氏总祠管委会、中华罗氏商会,是支撑中华罗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的四根大柱,亦可比喻为:一架马车,驷马齐驱或四轮驱动,宝马越野。

四大民间组织的职责、运作方式不尽相同,四匹俊马如何协同出力,架车人或团队的技巧、熟练程度,至关重要。

综上所述,对如何在制度上保证四大组织正常运作,试作如下探讨。

1. 分工合作:明确各组织的职责,尽量减小交叉部分,建立合作制度。目前,许多姓氏、包括罗氏在内的宗亲联谊会,定位不准确,什么都想管、什么都想抓,结果,可能什么都抓不好,管不了,徒有其表,成了空架子。

2. 互相支持:分工不分家,在同一面“罗”氏旗帜下,精诚团结,打虎要靠亲兄弟。

3. 财务公开:社团组织的财务状况,万众瞩目,必须在网站或刊物上公开,以增进组织的公信力。

4. 彼此监督:不被监督的组织、权力,是腐败根源,建立彼此监督机制,有利于建立不想腐、不敢腐、不能腐的制度约束。

5. 适度竞争:各组织虽有分工,但不可避免会有一部分职责、任务,交叉、重叠。此时,适度竞争,有利于各组织人才的突颖而出,加快构建中华罗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的进程。

6. 交叉任职:按照社团法,四个会长是不能互相兼任的,但其他成员可以交叉任职,有利促进各组织的团结合作,协同前进。

7. 联席会议:国家社团法规定,一个社团,至少要有一名专职的工作人员,而各组织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即必须专职。若秘书长不专职,此社团属于不完善的组织。

形成四大组织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沟通、协调各组织机构的运作,可能是较可行的办法。有条件时,可联署办公,节约人力、物力。

中华罗氏文化处于发展活跃期,在海内外罗氏文化组织及宗彦贤达中,藏龙卧虎,优秀人士甚多,提此拙见,供大家参考,以期逐步完善、加快构建中华罗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的步伐。它是一个系统工程,是一项极其繁重的任务,要加强顶层设计,统筹各方面力量协同推进。

若四大组织积极有效运作,中华罗氏有可能争当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坚守我们的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的排头兵。

谨以本文,纪念“中华罗氏通谱”网络版上线两周年。

2016.5.17     于福州

阅读原文http://www.hualuoshi.com/?p=11906

供稿、录入:罗训森    2016.5.18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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