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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罗从彦与朱熹政治管理思想的五个连结点

简述罗从彦与朱熹政治管理思想的五个连结点

徐刚    胡继锋

罗从彦字仲素,南剑州沙县(今福建省沙县)人。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八月十三日生于南平罗源里,九岁时随家迁居沙县,十三岁时在县学就读。他一生“忠君爱国之拳拳”(《罗豫章先生集),宋元符三年(1100),二十九岁时到将乐含云寺拜见杨时,经杨介绍,他出卖田产作旅费,赴洛阳拜见程颢,请授《易经》。政和元年(1111),四十岁,从杨时学习四书五经,政和二年(1112),四十一岁时,杨时授任萧山知县,罗从彦从沙县赴萧山,在杨时门下学习。政和六年(1116),四十五岁,在南平筑室山中,绝意仕途,潜心著述讲学,收南平李侗、婺源朱松为学生。政和七年(1117),四十六岁,赴毗陵(今江苏武进等地)杨时门下求学,“授学经年,尽裹其书以归。”尽得其师真传,“伛侍二十余年,尽得不传之秘”(沈涵《罗从彦传》)。时称“道南第二人”。重和元年(1118)四十七岁,“筑室罗浮山中,绝意仕进”潜心著述。宣和元年(1119),四十八岁,写成《语孟师说》。宣和六年(1124)五十三岁,应学生朱松邀请赴尤溪作《韦斋记》,六年后朱熹诞生此屋。靖康元年(1126年)五十五岁,著《遵尧录》成。建炎二年(1128)五十六岁,著《合衡录》。绍兴元年(1131),六十岁,成《中庸说》。此前,他还写过《诗解》、《春秋解》、《春秋指归》、《议论要语》、《二程龟山语录》等理学著作。绍兴二年(1132)六十一岁,以特赐“进士”衔官授广东博罗县主簿。绍兴五年(1135),六十四岁,病逝于惠州,后门人李侗捐资归葬于罗源里。淳祐七年(1246),南宋理宗皇帝追赐谥号“文质”,故后人遵称罗从彦为“文质公”。在学术上,罗从彦以“潜思力行,任重诣极”(见张伯行《罗豫章先生文集》序)而著称,是闽学发展中的—位承先启后的人物。但是,长期以来,他的言行“多湮没而无闻”(《宋元学案·豫章学案》黄宗羲按语)。关于如何评价罗从彦与朱熹的政治管理思想学术渊源,是一个很值得研究问题。

连结点之一:罗从彦与朱政治管理思想存在客观的历史渊源关系。

明代学者欧阳佑说:“自龟山载道而归也,程师即喜之曰‘吾道南矣’。然或继承匪人,抑何以演其源而扬其波耶?幸有豫章罗先生,受业龟山之门,独得不传之秘。故自有先生之学,—传而为李延平,再传而为朱晦庵,由是海滨邹鲁,于斯盛哉!”(《重刊罗先生文集》序)这里说的是闽学发展的第—阶段,即由杨时、罗从彦、李侗到朱熹的早期闽学的阶段。朱熹及其门人是闽学发展的第二阶段,即闽学由成熟到分化的阶段。罗从彦自幼刻苦好学,后从师闽学创始人杨时,杨时认为门下众多弟子中“唯从彦可与言道”。按照欧阳佑的看法,罗从彦是闽学发展第—阶段的关键人物。他在杨时—千余名学生中“独得不传之秘”。黄宗羲也说,罗从彦在杨时的学生中“最无气陷,而传道卒赖之”(《宋元学案·豫章学案》按语)。罗从彦的主要活动年代在北宋末期和南宋初期。他经历了靖康之难和宋廷南迁的历史巨变。史书记载,罗从彦“严毅清苦,笃志求道”本传)。这是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锤炼出来特殊性格。“笃志求道”是进行历史反思的需要,也是重新建立国家意识形态的需要。正是这种需要驱动他四十多岁从福建徒步到浙江向杨时问学求道。不久以后,他因“笃志求道”而作了—次规模更大的远征:“鬻田裹粮,往洛见伊川”(《宋元学案,豫章学案》)。他继承和发展了二程(颢、颐)理学,在宋代理学发展史上,起到了承前启后的作用,朱熹说“龟山倡道东南,士之游其门者甚众,然潜思力行,任重诣极,惟仲素一人而己。”

具体地分析罗从彦与朱熹的师承关系,冯梦得在《罗豫章先生遗稿序》中称:“豫章罗先生潜思力行,任重诣极。上接伊川龟山之传,下延平晦庵(朱熹)之学,东南学者未能或之先也。”朱熹自己在《祭李延平先生文》中也肯定;“道丧千载,两程勃兴。有的其绪,龟山是承。龟山之南,道则与俱。有觉其徒,望门以趋。唯得豫章,传得其宗……。猗欤先生(即延平先生李侗),果自得师。身世两忘,唯道是资。精义造约,穷深极微……熹也小生,总角趋拜。恭维先生,实共源派。”以上论述,确实是十分中肯的。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史学界、哲学界、思想界的研究人都偏重于朱熹,涉及罗从彦的却鲜有其人,因此,学术界对罗、朱二者的联系,绝大部分局限于师承关系,即二程(程颢、程颐)和杨时传罗从彦,罗从彦传李侗(延平先生),李侗传朱熹。至于罗从彦与朱熹在学术思想方面的渊源,则罕有涉及,以至许多人对此知之甚少,《宋元学案·豫章学案》甚至说:罗从彦“在杨门所学虽醇,而所得实浅……最无气焰。”因此,探讨罗从彦与朱熹政治管理思想的渊源,对于准确评价罗从彦在闽学、朱子学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是很有必要的。

连结点之二:罗从彦与朱熹政治管理思想存在内在的儒家传统联系。

罗从彦与朱熹的政治管理思想与儒家重要学派洛学有较密切的关系。洛学的创始人程颢、程颐都以尧、舜为帝王的最高典范,“欲主上如尧、舜,异日天下享尧、舜之治,庙社固无穷之基,”同时表示殷切而真诚的“爱君之心,事君之礼,忠君之道”(《二程集》第542页)。这些思想对罗从彦与朱熹的政治管理思想有明显的影响。

罗从彦在政治管理思想上揭起了遵尧的旗帜。《宋史》本传说,罗从彦“著《遵尧录》,述祖(宋太祖)宗(宋太宗)以来宏观懿范,及名臣硕辅论建谟画,下至元丰功利之人,纷更宽度,贻患国家,撮要提纲,无非理(治)乱安危之大”。

朱熹非常推崇孔子等儒家的精神,但是他没有把孔子看成是供人膜拜的半人半神的宗教偶像。朱熹曾这样告诫弟子,“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世人多以圣贤为高,而己别是一样人,则早夜孜孜别是分外事,不为亦可,为之亦可,然圣贤禀性与常人一同,既与常人一同,又安得不以圣贤为已任?学者大要立志,才学便要做圣人也。”(《朱子语类》卷三六)。所谓“以圣贤为己任”,不能靠“空谈”实现,也不能靠“顿悟”成佛,而必须鄙弃盛行当时的“钓声名于禄利”,树立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开发其聪明,成就其德业”,“明夫明德体用之全”、“德业事功之实”,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锻陈自己,“以仁为己任”,“以天下为己任”,砺磨自己坚强不屈践履笃实的人格。他曾语重心长地教导门人,“苏子由云:‘学圣人不如学道’。不知便是无躯壳底圣人,圣人便有有躯壳底道,如何将做两个事物看。”(《朱子语类》卷一三)。“不要说高了圣人,学者如何企及,越说得圣人底,越有意思。(《朱子语类》卷四四)以某观之,做个圣贤干难万难,释氏则今夜痛说一顿有利根者当下便悟,只是个无星之称耳。”(《朱子语类》卷—一五)。

罗从彦与朱熹的政治管理思想虽然受到儒家洛学的影响,但是,从本质上说,是自己时代的产物。他们在形式上以尧舜孔孟之道作为最高的典范,但着眼点却没有离开现实,具有明显的进步性。

罗从彦写《遵尧录》花了三年时间,从宣和六年(1124)开始,到靖康元年(1126)10月完成。在这个时期,北宋朝廷混乱和荒唐达到了极点。金兵步步进逼京师,徽、钦二帝则节节后退,屈膝投降。他强调帝王必须修己爱民,指出“人君者,天下之表。若自心正,则天下正矣,自心邪曲,何以正天下!”(《遵尧录》卷—)君主修己自正的—个重要内容在于限制自己的嗜欲;“人君当淡然无欲”,“夫嗜好者,人情之所不能免也,方其淡然不使形见于外,则其违道不远也”(同上)。他强调这—点,其批判的锋芒显然对准了宋徽宗之流穷奢极欲的丑恶行经。罗从彦认为君主修己是同爱民联系在—起的。他高度赞扬宋太祖发军储以赈饥民的举动:“此最知本者也”(同上)。这里所渭“知本”,是指懂得民众作为皇权基础的道理。罗从彦说:“人君之所以有天下者,以其有民也。民之所恃以为养者,以有食也;所恃以为安者,以有兵也。《书曰》:‘民为邦本,本固邦宁。’昔孟轲氏以民为贵,贵邦本也。故有民而后有食,有食而后有兵。自子贡问政,孔子所答观之,则先后重轻可之矣。”(同上)这种重民、爱民的观点也是同宋徽宗之流摧残民众的罪恶行径大相径庭的。

朱熹哲学的最高范畴是“理”,理借助气的动静变化,创造出有声有色、包罗万象的大千世界。理随气一同进入到了具体事物之中,因此万物中各含—理,“有个天理,便有个人欲”天理人欲既相互对立又相互联系,社会行政领域中的事物也是如此。这样,朱熹的纯然绝时、空阔洁净的理与世俗行政管理诸问题就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了。这种联系主要表现在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的思想观念。他的这—观点是针对南宋社会当时将贪兵惰、贪婪跋扈、道德沉沦、利欲泛滥、“无—毛一发不受病”客观现实的。朱熹的存天理、灭人欲深刻地反映了他对封建君权态度的两重性,宏观上他提倡维护君权、封建统治秩序,将遵君忠君视为天理(当然,此处之“君”也含有国家之意)。在微观上他对君主也提出了较高要求,君主不能用权力为所欲为,偏信近习之臣,必须修德任贤,修德指正心诚意,完全摈弃一切私意树天下公之公意,任贤指任用贤人以补自身思虑之不足。朱熹为此主张宽民力、敦民风、振士气,反和主战,反佛崇儒,决心象孔子那样“以其学易天下”呼吁对社会现状“须尽翻转—番”、“彻底重新铸造—番”。应该承认,朱熹的天理人欲论对封建制度和封建礼教的维护是其主要方面,但是他同时提出限制君权,君主必须“存天理,灭人欲”,这说明其中不乏积极的改良因素。此外,朱熹还将其天理人欲论与“道心”这种纯粹的道德意识追求紧密联系在—起,倡言人们要通过修心养性,使人心不致为嗜欲所迷,利害所逐,道心由隐而显,开启人的道德精神生活觉悟,这些闪光的思想对今天的行政管理仍有着重要的积极意识。

连结点之三:罗从彦与朱熹人才管理思想存在现实的逻辑思维联系。

人才问题往往是政治管理中的—个重要方面。罗从彦针对宋徽宗在用人方面的严重失误,提出了如何用人的一系列原则。首先,在才与德的关系上,他主张把德放在第一位,反对“贪人之才,而不究其德”(《遵尧录》卷五)。他说:“古之用人,必德器为先,才大而德不足,只为累耳。”(同上)。其次,他强调用人的严肃性和坚定性,指出“人主于宰相,疑则勿任,任则勿疑”(同上)。再次,他主张全面考察人才,反对求全责备,指出“尺有所短,寸有所长”,“人才各有所用,自非大贤不可责备”(同上)。他还强调对人才要长期培养、长期考验,反对在用人问题上的急功近利的观点。他说:“善道以久而后立,人材以久而后成。故处之以燕闲之地,而宽之以岁月之期,俾专其业。俟其志—定,则其仕也,不迁于利,不屈于欲,道之民而民从,劝之于民而民和,天下被其泽矣”(同上)。他把上述言论概括为—句话:“器博者无近用,道长者其功远”(同上书卷六)。这的确是中国古代人才观上不可多得箴言。此外,罗从彦的用人术强调“心存至公”,胸襟开阔,善于与不同意见者合作共事。他说:“世俗之人,莫不喜人同乎己,而恶人异于己也。同于己而欲之,异于己而不欲者,以出乎众为心也。以出众为心,则以其不大故也。惟大为能有容,善者共说之,不善者共改之,宜无彼己之异。故舜曰大舜,禹曰大禹者,明乎此而已矣”(同上)。在这个思想基础上,他主张明君贤相同心同德,理由是“君明臣忠,则朝廷治安”(《议论要语》)。

在中国古代,科举取士直接影响着国家人才管理政策措施,也影响着国家教育制度与培养日标,人才管理以及教育制度的弊端与科举制度的弊病互为因果,形成一种恶性循环、将科举改革与人才选拔制度改革联系起来,是两宋许多政治家及学者的共同特色。这方面有着典型意义的首推北宋大政治家王安石,王安石认为隋唐以来以“诗赋取士”为主的科举制度到北宋时期,无真才实学的人因此而飞黄腾达,不少有真才实学之士却“绌死于岩野”,由此王安石主张“以经术造就人才”。熙宁八年(1075),他主持颁布《三经新义》,意欲以经书作为治世之用,其结果却使不少人以此“为钓声名干禄利的”敲门砖。元丰二年(1079);规定太学三舍选察升补法,目的是改革朝廷取才不养的做法,将科举取士与学校培养结合之,但又始料不及导致了学校衰落、科举腐败等诸多弊病。朱熹象王安石—样,没有独立地看科举制度,也是从政治的角度分析科举制度之弊病,他的《学校贡举私议》、《信州铅山县学记)、《静江府学记》、《送李伯谏序》许多文章均强调要废除以“诗赋取士”,提倡选拔经世致用之才。他兴办学校之目的应是为国家社会造就急需的人才,整体提高民族文化之素质,然而,现实情况是:通过科举录取之士人往往是于国、于民无益之辈,许多人都梦想通过科举的途径获得高官厚禄,于是,读书、应试、做官、享受就成了—种被社会普遍认同的人生目标,朱熹对这种“野多遗贤”、“朝多旷位”的人才选拔的腐败现实表示强烈的愤慨。他提到的“圣人”、“仁者”均是中华文化史上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不朽人物,如周公、孔子、孟子、屈原、诸葛亮、苏绰、杜甫、范仲淹等等,均为历代在“立德”、“立功”、“立言”诸方面有建树的政治家、思想家、教育家、文学家。从孔子等人那些充满忧患意识,进取精神的不朽著作,以及其备受磨难,饱尝风霜的人生历程,我们可以切实体会到朱熹所说的“做个圣贤千难万难。”“不要说高了圣人”之语深刻内涵。有的人往往认为朱熹仅仅是强调“道德性命之学”的腐儒。实际上,针对南宋吏治腐败,道德坠落,民不聊生的现状,朱熹有比王安石、陈亮、叶适等人更深刻的“经世济用”的“事功”观念。他竭力主张并且身体力行,体与用、道德与事功、修身与经世统一。他对弟子们强调“有禹汤之德,便有禹汤之业;有伊周之德,便有伊周之业”(《朱子语类》卷六一)“德而有才,方见于用,如有德而无才,则不能为用,亦何是为君子。”(《朱子语类》卷三五)

连结点之四:罗从彦与朱熹军事战略思想存在深层的忧患意识联系。

军事战略管理是当时政权政治管理中的—个突出的问题。由于两宋—直处于战争的直接威胁之下,战争、备战便成为压倒一切的大事。两宋在对金是和还是战的问题上一直未能做出正确的抉择,总体上是沿袭“对外求和,对内镇压”的传统国策,即使不得已被迫应战时,也是“以战求和”的消极防御。且终两宋之世,主和派始终占着主导地位。而罗从彦、朱熹均未随波逐流。

罗从彦赞赏宋真宗时的宰相李沆反对优游燕息和认真对敌的言行。他说:“常人之情,方当有警时,不能随事应酬,或至失措,及太平多暇则怠忘,而不知变生无形。沆以国家强调敌外患,适足为警惧。异日天下晏安,未必无事,则其听见,过于常人矣”。(《遵尧录》卷五)。他写这段话的时候(宣和六年到靖康元年之间),正是由于宋徽宗长期优游燕息所造成的严重恶果,使事态难以挽回的时候。他在这里虽然谈的是历史,但其现实针对性非常明显。他在看到徽、钦二帝误国使宋王朝的生存受到严重威胁时,明确提出君主保天下的问题。他说:“孔子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此言孝子居丧,志存父在之道,不必主事而言也。况当易危为安,易乱为治之时,速则济,缓则不及,则其改之,所以为孝也。天子之孝,在于保天下”(同上书卷七)。他认为危为安、变乱为治,从而保住天下即保证皇权的连续惟,是君主重大的任务和崇高的目标,是最大的孝道。除此以外包括居丧在内的—切事情都必须服从这个任务和目标。

朱熹在具体分析了当时的政治军事形势后,指出”敌之可胜”,对那些拼命夸大金人力量、鼓吹妥协投降者进行了驳斥批判,并就如何加强战备,打败金人进行了论述。虽然他的主张未能得到南宋朝廷采纳,未能对南宋之军事决策产生重大影响,但他对此问题的许多看法,现在看来仍不失为独到精辟,有可借鉴之处。绍兴三十二年(1162),朱熹就向孝宗上言,力主抗金,反对议和。隆兴元年(1163)受诏垂拱殿奏事,朱熹连上三疏,其中第二疏专论抗金复仇的问题,提出了“以战复仇,以守制胜,富国强兵”的军事主张。朱熹是这样阐述的:“君父之仇不共戴天,乃天之所覆,地之所载,……然则今日所当为者,非战无以复仇,非守无以制胜,是皆天理之自然,非人欲之私忿也”。(《朱熹文集》,第508页)提出了与朝廷消极防御不同的积极防御的思想主张,要求朝廷要抓住时机反攻,不能与敌人讲和,“今敌于我有不共戴天之仇,则不可和,义理明矣。……以臣策之,所谓和者,有百害而无一利,何苦必为之?”(同上书,第507页)积极主张罢和议,以为和议不罢,人心会懈怠,国势将衰微。同时朱熹还对战争三种态势的利弊作了比较,指出:“臣窃观今日之论国计者,大概有三:曰战,曰守,曰和而已。然天下之事,利必有害,得必有失,是以三者之中,又各有两端焉。益战诚进取之势,而亦有轻举之失;守固自治之术,而亦有持久之难。至于和之策,则下矣。”(同上书,第507页)在此基础上,他要求皇上“亟罢和之议,大明黜陟,以示天下,使知复仇雪耻之本意未尝少衰。……正宜引义拒绝,以伐其谋,然后表里江淮,合战守之计以为—,使守固有以战,战胜而有以守,奇止相生,如环之无端,持以岁月,以必复中原、必灭胡虏为期而后已”(同上书,第510页)而具体地提出罢和议、战守相合积极防御的思想。朱熹还就和议的危害进行了剖析,指出:“夫议者所谓本根未固,形势未成,进不能攻,退不能守,何为而然哉?正以有讲和之说故也。此说不罢,则天下之事无一可成之理。何哉?进无生死一决之计,而退有迁延可己之资,则人情虽欲勉强自力于进为,而其气固己涣然离泪而莫之应矣。其守之必不坚,其发之也必不勇,此非其志之本然,气为势所分,志为气所夺故也。故今日讲和之说不罢,则陛下之励志必浅,大臣之任责必轻,将士赴功必缓,官人百吏之奉承必不能悉其心力,以听上之所欲为。然则本根终欲何时而固,形势终欲何时而成,恢复又何时而可图,守备又何时而可恃哉?其不可冀明矣。”(《朱熹文集》,第442页)强烈要求朝廷罢和议,实行强硬军事政策。出于这—思路,朱熹对主战者予以同情与赞美,对主和则憎恨批判,南宋时在对金问题上大将张浚与秦桧走着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个是力主抗战,—个是“屈膝求和”;—个是决意用兵,—个是“认贼作父”。1163年张浚出师北伐,结果酿成符离之败。第二年,张浚因是解职,朝廷遂决求和之议。秦桧死后,朝中有人举荐张浚,但由于高宗决心议和,不成。高宗说“朕宁亡国,不用张浚”(《朱子语类》,第3162页)为此时人皆不敢给予他以较高的评价,而朱熹则不同,无论符离之战前还是战后,对张浚的评价始终如一,起事前朱熹就说过:“张魏公材力虽不逮,而忠义之心,虽妇人孺子亦皆知之。”(同上书,第3150页)符离战败,朱熹没有太多的指责,而是痛惜地说:“乘剧暑出兵,以至于败,未几,魏公毙,皆无人可用”(同上书,第3151页)显然对张浚不仅赋予同情,还给予了恰当的评价。而对秦桧的态度则大不相同,他认为秦桧是个祸国殃民、残害忠良的奸臣,他说:“秦桧倡和议以误国,挟虏势以邀君,终使彝伦败坏,遗亲后君,此其罪之大者。至于戮及元老,贼害忠良,攘人之功以为己有,又不舆也。”(同上书,第3158页)他还说过:“穷见故相秦桧归自虏庭,久事国柄,内忍事仇之耻,外张震主之威,以恣睢戮善良,销沮人心忠义刚直之气;以喜怒为进退,赏奖天下佞谀偷惰之风。究其设心,何止误国!”(《朱子书谱》卷三,第115页)。

至于如何战胜强敌?朱熹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朱熹以为军事的较量说到底是经济的较量,因而他认为要战胜强敌的关键要以经济作后盾,提高自己的综合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对外战争中获胜。朱熹认为外患的“根”是因为内治未搞好,内治与治外患相比要难许多,主张先难后易,正所谓“中原之戎虏易逐而—己之私意难除也。诚能先其所难,则其易者将不言而自办。不先其难而徒欲侥幸于其易,则虽朝夕谈之,不绝于口,是亦徒为虚言,以快—时之意而已。又况此事之失,已在隆兴之初,不合遽然罢兵讲和,遂使宴酰毒之害日滋日长,而卧薪尝胆之志日远日忘。是以数年以来,纲维解弛,衅孽萌生,区区东南,事犹有不胜虑者,何恢复之可图乎?故臣不敢随例迎合,苟为大言以欺陛下。而所望者,则惟欲陛下先以东南之未治为忧,而正心克己,以正朝廷、修政事,庶几真实功效可以驯致,而不至于别生患害,以妨远图。盖所谓善易者不言易,而真正有志于恢复者,果不在于抚剑抵掌之间也”。(《朱子年谱》卷三,第162-163页)。在这段话中,朱熹说得很清楚,对待外邦强敌取强硬态度的前提是搞好内治,即当国家实力确实达到了可以言战出兵的时候,才能言战出兵,否则会带来极大的患害,且即使言战出兵也是无济于事的。这—论述,今天看仍不失为高瞻远瞩的见解。

乾道元年(1165),朱熹被任命为武学博十,本可以一展其军事抱负,为朝廷培养教授军事人才,只可惜因新任宰相洪适主和而辞归,居家潜心从事理学的研究与讲习,而未能一展军事抱负,这无疑是一件憾事。难能可贵的是朱熹在从事学术教育活动中常常运用军事理论,如谈到为学之方时,他说过:“圣贤千言万语,无非只说此事。须是策励此心,勇猛奋发,拨出心肝与他去做!如两边擂起战鼓,莫问前头如何,只认卷将去!”意思很明确,要求学生学习要有作战那种勇往直前、勇猛奋发精神。当然除了教导学生要有奋勇向前的精神外,还要有破釜沉舟、置之死地而后生的决心,“且如项羽救赵,既渡,沉船破釜,持三日粮,示土必死,无还心,故能破秦。若瞻前顾后,便做不成”(《朱子语类》,第137页)。

连结点之五:罗从彦与朱熹司法管理思想存在深刻的社会背景联系。

北宋末年政局的混乱推动人们去探寻改变现状,罗从彦司法管理思想从现实出发,又力图对观实进行指导,使“其君见之,袭太平之基业,守格法,行故事,竭尽公忠”(《遵尧录》序)。罗从彦反对神化帝王,他驳斥所谓宋仁宗为天神托生的无稽之谈:“今其言曰:‘皇帝梦羽衣数百人,从一仙官,自空而下,’曰:‘此托生于夫人,则非理矣”(《遵尧录》卷四)。他对所谓宋真宗景德五年天书降于左承天门之说进行了驳斥,更痛斥人臣王旦利用天书敬神献媚的言行。他说:“以理考之,穹然默运于无形之中,而四时行焉,百物生焉,此天之理也。天岂谆谆然,有物以命之乎?远求前古,未之或闻;下验庶民,无所取信。而王旦乃以龙图授羲,龟书锡禹比之,使帝之精诚,一寓于非所寓,可胜惜哉!”(同上书卷三)罗从彦说“仁义者,人主之术也。—于仁,天下爱之而不知畏;一于义,天下畏之而不知爱。三代之主,仁义兼隆,所以享国至于长久。自汉以来,或得其偏,如汉文帝过于仁,宣帝过于义。夫仁可过也,义不可过也”(同上)。这里所说的“仁义兼隆,即孔子所说的“宽猛相济”,也就是法家所说的刑德二柄或赏并用。

从政权管理与司法管理关系的角度,朱熹较罗从彦更明确地提出了正心、诚意、振纲纪、定名分等观点。朱熹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人主之心一正,则天下之事无有不正”,“天下事有大根本,有小根本,正君心是大本”。正君心方能得民心,这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朱熹之“君心”有其儒家“人治”之深刻内涵,过分强调了君主心术在司法管理中的作用。他提出正君心“总摄而整齐”社会百姓的良策是振纲纪,“纪纲振肃而国家有泰山之安”,对于如何振纲纪?朱熹提出了—些具体措施,—是立法时,限制君主独断专权,尽可能发挥有识之大臣作用,确保法令正确及执行顺畅。二是勤勉执政,大公至正,赏惩有度等等,这些均是有效的法制管理措施。三是“至于朝廷纪纲,尤所当严上自人主,以下至于百执事,各有职业,不可相侵”,这是朱熹对传统儒家“正名”立法思想的继承与发挥,朱熹特别强调“物物有个分别,如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有了一定的社会秩序,每个人摆正了自己的位置,方能名正言顺,达到较好的司法管理之效果,这是“理—分殊”哲学观点的具体体现。《舜典象刑说》是朱熹中年时期所作的专门分析阐述舜典象刑法律思想的一篇重要文章,朱熹将刑罚与阴阳相结合,继承了传统儒家“赏以春夏,刑以秋冬”、“阳为德,阴为刑”的司法管理思想,同时又融入了其理学性理(心)气(情)之观念,使得后来司法管理思想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论基础,这是朱熹的—大贡献。另一方面,朱熹以其论学观点,通过对《尚书》“惟刑之恤”的剖析以及“罪疑惟轻,功疑惟重”圣人之微意的阐发,解释了“圣人制刑明肆之意”;也解释了传统儒家仁政思想中制刑立法的出发点,并以上述为依据,进一步明晰了“罪之疑者从轻,功之疑者从重”的司法改革重要原则,在朱熹那里,钦恤既体现了“圣人制刑明肆之意”。是前人“反复表里,至精至密之妙,——皆从广大虚明之中流出,而非私智之所为也”;同时,他又反对一概而论地将钦恤当作宽刑轻刑,在司法改革中加强刑法管理,以严为本,严惩重犯。

总之,罗从彦与朱熹的政治管理思想的关联,其内容还是比较广泛的。反映了他们对国家对民族较强烈的忧患意识,类似例子很多,兹不赘述。但是,由于两个人所处的时代、经历、学术背景及气度胸襟均有一定的不同,导致两个人政治管理思想也不乏相异之处。如罗从彦的政治管理思想既关注现实,力图阐明帝王的正道以反对宋徽宗之类的帝王所奉行的邪道;同时,又具有保守性,拘泥于祖宗成法而否定变革。他反对王安石变法,否定社会发展和社会制度不断更替的事实,认为周朝的制度,只要子孙世守,就可以万古永存。罗从彦说:“祖宗法度不可废,德泽不可恃。废法度则变乱之事起,恃德泽则骄佚之心生。自古德泽最厚,莫若尧舜,向使子孙可恃,则尧舜必传其子。至于法度,则莫若周家之最明,向使子孙世守,则历年至今犹存可也”(《议论要语》)。由于封建社会固有的各种矛盾决定了封建王朝基础的脆弱性,“德泽不可恃”是合理的。至于说“祖宗法度不可废”,那就非常不合理了。对比之,朱熹的政治管理思想更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及其进步意义,他的思想中的哲学思辩意义更明显深刻,更富有理性色彩,更富有远见卓识,他不仅强调了士大夫道德修养的自觉性,而且强调了士大夫道德实践的自觉性。他并没有仅仅停留在理论上,而是身体力行努力贯彻到行政管理的实践中去,这就使他的伦理道德与政治实践紧密融为一体。同时使传统儒家学说中关于个人与群体,个人与国家,个人与社会关系等行政管理理论得到了进—步的深化。朱熹的这些思想和观点,有其经世实学特色的丰富的实践内涵,直接影响了以文天祥、真德秀、陆秀夫等人为代表的南宋后期一大批勤政为廉的政治家和英勇抗敌、杀身成仁的民族英雄,可见其积极的历史意义。研究分析罗从彦与朱熹的政治管理思想之关联,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早期闽学向后期转化的轨迹,也从—个侧面说明了朱熹继承前人文化遗产及创造儒学新文化系统的心路历程。

作者简介:胡继锋,福建行政学院副院长。

徐刚,福建行政学院教授,朱熹与中国文化研究所所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等主办《朱子学刊》编委,在《哲学研究》、《中国文化月刊》等境内外发表了一百多篇文章,专著《朱熹自然哲学思想论稿》被学术界誉为“填补了国内朱子学研究空白”(见《光明日报)、《哲学动态》等书评),并获福建省第六届社会科学成果二等奖。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附录    录入:罗训森    201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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