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宏
罗宏,长沙人。元封五年(前104),置交州部,剌史察所部郡国。治所在苍梧。郡刺史,多以荒远行部,罕偏部,吏因得恣其贪残。
(罗)宏为剌史,春行冬息,遍历所部,咨询疾苦,太守多解授请罪。宏廉实举发,贪残敛迹。
——《湖南通志》
罗宏,长沙人。元封五年初,置交州部、刺史部、察所部郡国,治所在苍梧。郡往刺史,多以荒远,行部罕遍,部吏因得恣其贪残。
(罗)宏为刺史,春行冬息,遍历所部,咨询疾苦。太守多解绶请罪。
宏廉实举发,一时贪残为之敛迹。所至,缮葺城社,番禺都内尉陀,有南武城,其北越王山路井陌连磴,相传为宏所辟。
——《广东通志》
训森注:
按文中所叙,罗宏的官职位比太守高,相当节度使,管几个太守。汉郡太守官品位已相当正二品,那么罗宏的官品位即相当从一品。有否封侯待考。
时交州辖:南海、苍梧、郁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共七郡。汉时,全国分为12州。
罗宏,荆州长沙人。元封五年初,置交趾部,刺史察所部,治苍梧郡。祀苍梧县名宦。
训森注:汉交趾剌史,治在苍梧,自罗宏下诸公或高州,日南或郁林,南海,然威令皆自苍梧。故录。
——《临海县志》
罗宏,武帝贞和中,任高州刺史。
——《临海县志》
训森注:
东汉制度,郡太守常在春天巡视属县、“劝民农桑”叫“行农桑”。刺史常于八月巡察所管郡国。审理罪犯,考核政绩,叫“行部”。行,巡行视察。部,所辖地区。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4.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