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 例(2007版)

凡     例

 

一、通者,通古今中外罗氏历史;谱者,谱历朝历代宗彦贤达。据新旧《唐书》、新旧《五代史》罗绍威、罗隐等本传记载,罗氏历史上曾编纂过《通谱》,可惜文本无存,仅能从各种典籍“只言片语”中探索其编纂宗旨、原则、体例、篇目等。本书将继承、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及罗氏优秀谱牒文化,作为唐代《罗氏通谱》的续本、重修本。

二、编纂本书的宗旨:以人为本,以史为鉴,面向未来,振兴中华。本书试将宋先贤张载“管摄天下人心,收宗族,厚风俗,使人不忘本”修族谱理论与“构建和谐社会”进行有机结合。试将正史、地方志与族谱相结合,用姓氏遗传基因理论指导本书编纂。

三、资料收集范围:

(一)《二十四史》及《清史稿》中有关的罗氏资料全录。

(二)各省级地方志中有关罗氏资料全录。罗氏古郡望治所所在地、人才集中地之府、县志中有关罗氏资料全录。选录罗氏主要聚居地之府、县志中有关罗氏资料。

(三)各类典籍、书籍中有关罗氏资料,如《全唐文》、《全唐诗》等唐及唐代以前的有关罗氏资料全录。历史名人撰写的有关罗氏资料全录。选录《四库全书》中宋、元、明、清朝代有关罗氏资料。选录古今各种姓氏书籍中有关罗氏资料。

(四)选录古今各地罗氏族谱资料。

(五)选录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泰国罗氏宗亲总会、台湾赖罗傅宗亲联谊会等罗氏组织编辑的刊物。

(六)搜索互联网上罗氏资料,加以考证、鉴别,是本书资料来源之一。

四、全书由卷首、渊源卷、人物卷、文献卷、世系卷、附录。

(一)卷首

内容包括:题词、序、新编“中华罗氏班辈行第”、凡例、编辑说明、编委会组成人员、总目录等。

(二)渊源卷

内容包括:中华罗氏渊源概述,中华罗氏发展史简述。

(三)人物卷

以国史、地方志中罗氏人物为主,参考明凌迪知《万姓统谱》、清《古今图书集成·氏族典》中罗氏部分,选录部分族谱人物。有些人物后附有传记。

1.  鸿儒硕彦:选录对中华传统文化有重大贡献的人物。

2.  王侯卿相:选录清代及以前从三品以上官员。

3.  将帅武勇:选录清代及以前的武职人员。附武进士名录。

4.  忠义循良:选录清代及以前之忠义、清廉官员及各类贤良人物。

5.  仕进佳话:选录清代及以前进士、举人等人物的事迹、佳话。附唐、宋、明、清进士及部分举人、贡生名录,选录标准参照省级地方志。

6.  诗文名家:选录民国及以前有诗文才能、贡献杰出者。

7.  懿德高逸:选录清代及以前隐居、未显扬之道德高尚者(以正史、地方志为主)。

8.  名媛淑女:选录清代及以前正史、地方志中有传记之女性人物。

9.  能师巧匠选录清代及以前在科技、医学等方面有发明贡献的杰出者。全录现代全国劳模,选录省部级劳模。

10.  浩气长存:选录在推翻清朝帝制及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牺牲的罗氏英烈人物。

11.  军政人物:全录现当代1949年前师级以上,1949年后省部级、少将军衔及以上罗氏人物。(原章名“军政名流”)

12.  科技专家:全录当代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者及部分科技专家。

13.  文化体育:选录现当代文化、教育、体育界中有突出贡献的人物。

14.  工商精英:选录现当代工商企业界中兼任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上人物。

15.  各省罗氏:选录当代县团级至地师级及高级职称者,选录少量各界代表。符合入选本章节标准的人数很多,优先选用有回函及寄送简历者。词条体例不求统一。

16.  其他人物:选录清代及以前国史、地方志中不易归类及族谱中人物。

(四)文献卷

录用与罗氏历史有关的文献。

1.  序跋选录:选录历史名人为罗氏族谱等所撰序、跋文(含诗文、贺序等),选录部分族谱中的序、跋文(含诗文、贺序等)。

2.  郡望堂号:详列罗氏历史上五大郡望及已收集到的堂号。

3.  诏诰敕文:全录典籍中历代皇帝颁发给罗氏的诰敕文(俗称:圣旨),选录族谱中的圣旨。

4.    传状碑铭:全录清代及以前典籍中罗氏的墓志铭、墓表、行状、碑传。选录族谱中罗氏的墓志铭、墓表、行状、碑传、传记等。

5.  祠庙墓苑:全录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的祠庙墓苑及祠记等,选录部分古代或新建的祠庙墓苑及祠记。

6.  族规家训 :选录族谱中有利于敦宗睦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族规家训。

7.  奏折奏议:全录清代及清代以前的奏折、奏议。

8.  文论书表:全录唐及唐以前、选录宋、元、明、清代罗氏文章。

9.  诗词曲赋:全录唐及唐以前罗氏诗词曲赋,选录宋、元、明、清朝代罗氏诗词曲赋。

10.  文物古迹:全录祠庙墓苑之外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简介,选录有影响的文物古迹简介。

11.  谱牒版本:选取古代及近现代、当代罗氏谱牒版本并简介之。

12.  行第联对:尽量收录各国、各地区、各省、各支系罗氏行第班辈。选录宗祠楹联。

13.  俊彦像赞:全录典籍中的罗氏像赞,选录族谱中部分像赞。

14.  罗氏组织:介绍海内外罗氏合法社团组织,以及本会各地办事处、联络处。选录部分民间宗亲组织。

(五)世系卷

根据本届编委会收集到的族谱及族人提供的资料,仅出版第一分卷。

本分卷以四川、广东、湖南、江西、湖北、贵州、福建、海南、河南、广西、安徽、浙江、山东、山西、陕西等省、市、自治区为主。为体现代表性和典型性,选录向海外、西北及东北地区罗氏支系倾斜。川渝罗氏占罗氏总人口的20%以上,但世系资料偏少,此缺憾留待续编或重编时弥补。各省罗氏源流概况及各省、府地方志中有关罗氏资料录在各省世系之首。各省罗氏情况不同,详略亦不同。

(六)附录

内容包括:学术论文、职官表、财务报表、捐款芳名录、收藏者名录、鸣谢、编后语等。

各卷、章内容不同,编纂体例各异。

五、“中华罗氏”涵盖历史上罗氏五大郡望和少数民族,以及古今改为“罗氏”的支系、人物。

六、本书录用资料尽量注明来源,无法确定者系打印时缺漏资料来源。“注、编者注”为本会编辑部所加,“原注”为引用资料的原编作者所注。

七、自1949年10月1日起,采用公元纪年。古代年号尽量用括号注明公元纪年。

八、古代地名尽量用括号注明今地名。

九、古代职官尽量用括号注明品位。

十、罗氏源流超越省界、国界,仅从姓氏源流研究角度纪实,不涉及国家、民族、政见等问题。

十一、本书古代部分采用标点文言文,现代部分一律用规范的语体文,记叙体,用第三人称书写。

十二、本书的数字、计量单位用法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执行,历史上使用的旧计量单位,一般照实记载,并尽可能用括号注明今值。

十三、本书录用的统计数据,一般以国家统计部门的数据为准。凡录用编者重新调查核实的数据,均加以说明。

十四、本书既厚古又不薄今,立足当代,以史为鉴,面向未来,以记述中华罗氏古代、近现代、当代史,以当代史、各国、各地区罗氏支系为重点。注意突出其时代特色和地方特色,充分反映环境、资源和社会发展的基本面貌,反映罗氏历史发展的经验与教训。

十五、本书贯通古今,不设上限,尽可能上溯,下限力求写到完稿之年。本书截稿日期为2005年12月31日。

十六、由于时间、经费等原因,未能及时入编本书的古今人物、文献及各国、各地、各支系概况、名位表、世系图等,有待下届编委会审定再续。

 

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

2007年5月18日

 

注:因《中华罗氏通谱》为国家正式出版物,部分内容要送国家出版总署审查,为了尽快出书,将该部分内容移至第六册“综合篇”,以“内部资料”形式印刷,以便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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