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伟|附会、传说与历史真实: 族谱中宗族历史的叙事结构及其意义

刘志伟|附会、传说与历史真实:

族谱中宗族历史的叙事结构及其意义

2017-01-20 刘志伟 鸣沙
编者按
由于族谱中常见的有关宗族历史的叙述,多出于附会和传说,研究者对于这些叙述的史料价值多持谨慎态度。作者在文中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族谱为个案,解读族谱中的宗族历史叙事,由此反映族谱对地方史研究的价值和意义。本文出自《民间历史文献论丛》第1辑《族谱研究》,有删节。作者刘志伟,中山大学历史系教授。
在明清以后的族谱中,相当常见的一项内容,就是有关宗族历史的记事,包括祖先的来历,迁移和定居经过,盛衰演变,宗族的制度化建设,等等。这些历史叙述,大多是通过讲述历代祖先事迹来表达的,有些是以传记、行状、墓志铭等形式出现的专文,有些则只是附在世系图(表)的个人生命资料中,有些则在族谱的序跋中叙述,或详或简,或真或伪,或出于口碑相传,或妄抄公私史籍,或为信史实录,或属荒诞不经。对于这些记载的史料价值,历史学家历来十分谨慎,往往因着研究者的偏好有不同的评价和取舍。这类故事固然很多出于附会和传说,即使是出于实事,也多经增饰虚构。不过,它们多少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在地方史的研究中应该可以在被解读的基础上作为史料来利用。不能只以其所记述事实本身是否足信来评价,而应考虑到有关历代祖先故事的形成和流变过程所包含的历史背景,应该从分析宗族历史的叙事结构入手,把宗族历史的文本放到当地的历史发展的脉络中去解释。本文试以珠江三角洲地区的族谱为例,做一初步的讨论,不妥之处,尚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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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族历史的结构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许多大族的族谱记叙其祖先的历史,在叙事结构上有相当明显的相似性。以这样一篇短文,不可能一一引证各种族谱的记载来作仔细的分析,只想以上海图书馆藏《(广东)顺德竹园冯氏族谱》为例,因其有关祖先历史的记载颇有代表性,我们可以从这个世居广东顺德县的家族对他们祖先历史的记述,看到当地宗族历史的一般叙事结构。该谱《例说》云:我祖浙江钱塘人也,宦寓南雄,籍焉。自宋开禧元年南迁,止于新会古朗甲朗底村,再迁南海之南畔,至五世迁居桂洲,六世再迁大良,七世因之,明景泰三年辛未分县顺德,隶焉,遂为顺德大良竹园冯氏。缘先世无谱,是以失传,但以南来之祖为一世祖云。

 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大多数宗族的先祖的历史,虽然在具体的细节上可能千差万别,但基本结构大都和这个宗族相似:先是在宋代由地处粤北的南雄南迁到三角洲,然后经过数次迁居,大致在明代初年定居下来。从南迁到定居之间,往往相隔数代。当地许多宗族的历史,在南迁祖先到定居祖先之间的几代人,常常都有这种“转徙靡定”的经历,其间的细节当然各不相同,但在这些宗族的历史上,流动不定则是宋元之间几代祖先的共同特点。不过,迁移也好,定居也好,都不意味着宗族的建立。宗族的建立是一系列仪式性和制度性建设的结果。现代人读族谱资料,往往会产生一个错觉,就是把迁移和定居的祖先作为宗族历史的开创,其实宗族的历史是由后来把始祖以下历代祖先供祀起来的人们创造的。所以,在宗族的历史上,还有一类常常被特别记录下来的祖先事迹,就是在诸如设立祀田、修建祠堂、编修族谱等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人。在《顺德竹园冯氏族谱》中有关这类祖先的事迹记载,在上引碑记中有云:

盖宣义公之曾孙也,藉先人之绪拓土开疆于南门外,置地一段,方广五亩,为堂构之诒,名其里门曰竹园,不忘本也。念宣义公为西厅之祖,未有专祠,慨然曰,君子将营宫室,宗庙为先,遂捐自置地以为倡。由是子姓鸠工庀材,建昭嗣堂于里之北,以祀宣义公。前池后铺,归其僦于昭嗣堂,以丰祀事。

 类似的事迹,该族谱中还有很多记载,这些记载是宗族历史中相当重要的内容。由于该家族在清代中期,由始祖以下的五代一直都没有祠堂,所以,建立这座六世祖的祠堂,实际上是该宗族整合起来的一个重要手段。有关这一点,涉及其他许多需要讨论的问题,本文不拟展开,我们这里选摘的几段记载,展现出该宗族历史的基本脉络。要指出的是,本地区许多宗族的历史陈述,都采用了类似的故事结构,这就是:在宋代(或者更早一点的时期),来自“北方”的祖先先是在南雄珠玑巷落户,后又从珠玑巷南迁到珠江三角洲地区,经过几代的流动迁居,大致在元明之间选定基址,定居下来,再经过若干代之后,遂有人出来或建造祠堂,或设立祭产,或编修族谱,宗族因得以维系和发展。在这类宗族历史中,最重要的角色有三种,一是宋代由南雄迁移到珠江三角洲的祖先,我们姑且称之为“始迁祖”(很多宗族把迁居祖或者迁移之人的上一两代作为宗族的“始祖”),二是在明初定居下来的祖先,我们姑且称之为“定居祖”或“入籍祖”(为何这样称呼的理由下面将会讨论),三就是后来建立起各种宗族制度的祖先,在明代中期之后,他们的后代逐渐开始建祠堂,置族田。除了上述几种祖先的故事外,还有一类角色是族谱中极常见的,就是攀附宋代以前的帝王将相名人,有的甚至一直追溯到三代以上乃至黄帝,以标榜本族有着簪缨世胄、名门望族的血统。关于宗族历史中这部分内容,学术界历来都知其妄攀附会之悖谬,例如钱大昕早已指出这些内容“徒为有识者喷饭之助矣”。虽然这类现象也有其社会、文化和心理的理由,但以往学者已经很多评论,无须笔者置喙,下面着重讨论的是在宗族历史中有关宋代以后祖先故事的叙事结构与明代以后地方社会历史的关系。

2
历史的投射
 尽管珠江三角洲的族谱,常常将宗族的历史追溯到宋代甚至更早的时代,但事实上在明代以前,我们几乎看不到这个地区有什么“宗族”的存在。宋元时期的珠江三角洲其实还处在开发初期的状态,这一地区的乡村社会,大致上仍处在一个“传说”时代。嘉庆《(顺德)龙山乡志》卷首《龙山总论》:“龙山旧属南海,向未有志,各家谱乘,亦多缺而不全。故邑志所载,宋唐以上,传者寥寥,至有元一代,事迹全阙。考古者实不无数典忘祖之讥。要之,苦于无志,非无人也。自入明以来,人文奋兴,后先接踵。”又顺治《南海九江乡志·序》:“南海乡落,九江实称最,唐宋以上,其时尚在岛屿,无论也。”无论在三角洲周边的丘陵地区,还是新淤积的平原,都还在“披荆斩棘,辟地垦荒”的阶段。无论是本地的土著,还是传说中所谓的北方移民,大部分都还是筚路蓝缕的拓荒者。在许多后来编撰的族谱中,有关宋明之间的祖先的记载,虽然大多会刻意炫耀祖先的身世,但仍会透露出他们的祖先定居下来之前在这一带艰难创业的历史事实。下面这类记载在一些后来成为本地区著名大族的族谱中是很常见的。中山小榄《麦氏族谱》云:逮四传至元俊公,又思山谷有限,子孙无穷,乃遍览他乡,适兹榄土,见五峰拱向,九水潆徊,山川秀丽。既归,即奉必达公妣唐氏太夫人葬于葫芦园,奉庆宗公莫氏太孺人柩葬于太平岭,尽以田园周诸族中贫乏者,罄其盈余,移家榄溪凤岭之南,遂为小榄一世祖,时元至治三年也。

 把虚饰的成分去掉,这显然就是当时的移民开垦者拓荒经历的记录。明王朝军队征服广东之后,为建立王朝统治秩序,把地方势力收编为明王朝的臣民,所采取的最重要一项措施,就是在把原来地方军事豪强控制的人口收编为军户的同时,许多当地土著居民由此登记成为明王朝的编户齐民。很多后来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相当有势力的大族,如顺德大良罗氏,香山小榄何氏,新会外海陈氏、新会三江赵氏等等,在明初时的先人,都有被编入军伍从戍的经历。万历《广东通志》卷6《藩省志·前事》载:“广州地方,若东莞香山等县,逋逃蛋户,附居海岛,遇官军则称捕鱼,遇番贼则同为寇,不时出没,掠夺人民,殊难管辖,请徙其人为兵。庶革前患……皆从之。”明朝政府将他们编集起来之后,组织他们在这一带屯田。这一措施不但加速了三角洲的开发,更是当地人口大量定居下来并编入国家户籍的重要契机。《中山榄镇刘氏族谱》载:

乡在宋元时无屯田。至国朝洪武间,兵火残破之余,人民凋谢,田野蓁芜,居者不能固藩篱,耕者不能尽陇亩,遂分拨附近卫所官军屯耕戍守。所于小榄者十一,隶治广州后卫也;所于大榄者五,隶治广海卫也。屯军比至,举全榄之地与土著之民共之。藉产之没入官者为屯田,择地之不彷者为营舍。官司复遴选乡人之老成正直者签督其事以屯田,俟事上报签督者例得附名于公移。我祖斋公讳孟富者与焉。刘所适屯于吾宅之前,延袤缭绕,又迫于其右。吾祖时方有事,签督不能自庇,白状于提督府,都御史萧公与之司平,移檄所司体勘,凡无刘氏屋宇影占者,悉属诸所。

 由同一族谱的记载,我们知道此人在洪武时被编为大榄都第三图里长。相信许多当地的土著或新定居者在当时都有类似的经历。可以想见,明代以前已生活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居民,在明初通过编入里甲,获得编户齐民身份。与此前的土地垦殖初时一般由土著人口自行开发不同,从明代初年开始,国家的权力通过户籍登记、赋税征收和收集军伍、经营屯田等途径,介入珠江三角洲的开发过程,松田吉郎曾经指出明初存在着“义民”开发在“知县”指导下进行的事实。明王朝在这里广设屯田和编制里甲户籍的一个直接的结果,就是使很多垦殖者因此定居下来,在他们拓殖的沙田附近,以一些山边或高地为依托,聚集并形成了早期的村落,如香山县的小榄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后来兴起的所谓地域性宗族,很多都是在这些村落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在上述历史过程中,由户籍登记而获得的编户齐民社会身份的延续,与在士大夫化的礼仪基础上普及起来的宗族发展,在制度和文化上相当巧妙地结合起来,成为明代以后珠江三角洲地方社会形成对国家正统性认同的主要手段。而在同一过程中建构起来的宗族历史记述,无论在情节上有多少真实性,作为这样一种认同的表达,必然都是这样一个历史过程的投射。

3
宗族历史的意义
 明代以后的珠江三角洲宗族历史记述,虽然不能说是信史,但我们的确可以看出其叙事结构大致反映了明代中期以前本地区宗族社会发展的实况。不过,值得我们研究的不仅仅是这种历史叙事本身所蕴含的事实,更有意义的是在宗族历史叙述中,无论是真实记录也好,附会虚饰也好,都是后来被刻意记录下来的,因而是人们一种有意识的集体记忆,而这种集体记忆在地方社会发展的历史过程,更有其特定的社会和文化的意义。在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宗族历史中,除了妄托攀附古代名人之外,最易引起考据家质疑的是宋元时期南迁祖先的故事。这类故事大多矛盾百出,令人难以信史视之,其中最为人熟知的,就是南雄珠玑巷的传说。这一传说有许多不同的版本,关于迁移的原因、时间、路线以及其他细节,亦多有出入。无论是以往一些士大夫,还是今天的历史学家,一般都知道珠玑巷南迁传说的主要情节并不可信,不过同时大都认为这一传说反映了宋代中原地区向广东移民的历史事实。如陈乐素教授早就指出这一传说其实是出自明朝,但他强调这一传说与宋代以后移民与珠江三角洲经济开发有联系,认为具有维护同宗、同族以至同乡团结互助的作用。在众多讨论中,最值得重视的是科大卫的意见,他指出珠玑巷南迁传说是一个关于宗族肇基的传说,它所强调的是定居的历史,并指出这一定居的历史与户籍登记的关系。科大卫的见解启发我们,珠玑巷传说有两方面特别重要的意义:一是证明自称珠玑巷移民的先世不是本地的土著,二是作为他们的户籍有来历的证据,而这两点与明代前期珠江三角洲地方历史发展有重要关联。

在珠玑巷故事的比较完整版本中,大多包括了一项最基本的内容:这批一起由粤北南迁的人们,从原籍取得政府的迁移文引,合法地迁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定居。他们一来到珠江三角洲地区,就已经到当地政府办理户籍登记。顺德龙江《黄氏梅月房谱》载当时迁移者赴县缴引时呈上的《立籍词》曰:

(卢)远等历祖僻住珠玑村,各姓户籍,有丁应差,有田赋税,别无亏缺。外无违法,向恶背良。为天灾人祸,民不堪命,十存四五,犹虑难周。及今奉旨颁行,取土筑设寨所,严限此引,下民莫敢不尊。以远等切思近地无处堪迁,传闻南方土广人稀,堪辟住址,未敢擅自迁移,本年正月初十日,赴府立案批引,限十日起程,沿途经关津陆岸,比照通行。至于四月十二日,到邑属太艮都古莨甲莨底村,费用殆乏,难以迁行。借投土人龚应达草庐寄歇。未敢擅自作寓,兜百口相告,签名团词粘引,到老爷台前,俯乞立案增图定籍。

 珠玑巷传说的内容,特别是关于迁移入籍这一情节,很显然是配合明代里甲户籍制度形成的。这一传说的重点在户籍登记上面。前面提过,明初收集军户、编制户籍的措施,是珠江三角洲地区的许多宗族历史的起点,户籍编制与收集军兵虽然可能是两件不同的事,但实际执行时似乎是结合起来进行的。因为里甲户籍编制时需要做的重要一环,就是确定每一户是民籍还是军籍(还有其他种类),而当时被强行编入军户的对象,主要是当地的土著,尤其是被指为蛋户的人。这一政策的实施,在一些族谱中仍可找到线索。在宗族历史的陈述中,除了户籍登记以外,另一很重要的内容就是“品官之家”的来历。这一点在多数族谱记载由于胡妃(或苏妃)事件南迁的珠玑巷传说中并没有被强调,但在其他版本的南迁传说中,往往是特别被强调的内容。可见有关迁移历史的不同版本,可能要应付的问题是不同的。强调祖先士宦身份的故事,固然有炫耀身份地位的心理和社会需要,同时也和明代宗族制度发展的历史有直接关系。因为明代礼制规定只有品官之家才可以合法地建立家庙式的祠堂,虽然嘉靖以后建立家庙式的祠堂已相当普遍,并不只限于品官之家,但是祠堂被看成是士大夫身份的文化象征的意义并没有改变。于是在族谱中“私造官阶,倒置年代,遥遥华胄”成为普遍的时尚。在广东南海的沙头乡,民间一直流传一个故事,说当地一支崔姓宗族,本来没有资格建祠堂,被官府派员查禁的时候,从邻近一支据说是宋代名宦崔与之后代的家族借来崔与之的画像张挂在祠堂里,从而避过被查禁的劫难。这一传说是否真有其事并不重要,它告诉我们,在乡村中,一般的乡民都知道建立祠堂,是以具有一定的官宦身份为条件的。可以合法地建祠堂,意味着在身份地位上和其他没有同样权利的人们区别开来。关于这一点,过去已经有很多讨论,本文没有必要再重复。唯需指出的是,在珠江三角洲地区宗族发展历史上,非土著的族群身份,编户齐民的社会身份和仕宦之家的文化身份,都是在明代国家制度的变化过程中成为在地方上寻求正统性身份认同的重要资源。在珠江三角洲地区,不同宗族的祖先虽然可能有完全不相同的历史,但与这些内容相关的事实被特别重视地记录下来,甚至还可能特别在这些内容上虚构添加了有关事实,形成大致相近的故事结构,是明清时期珠江三角洲地区国家认同建立的手段和结果。

4
结语
 简单地说,明清宗族的形成,基本上是一种文字社会传统的创造,文字编纂族谱对口述传统的祖先故事进行改编和记录,是地方性的士大夫宗族形成过程中的文化创造。珠江三角洲地区的宗族历史陈述,反映出在文字编纂的族谱中如何把文字谱牒产生之前和后来现实历史演变过程中形成的口述传统,改造成为一种文字传统的过程。宗族的历史记述,反映了明代珠江三角洲社会发展的一个关键的转变,即定居和国家认同的形成,这在明清时期地方社会的文化整合历史中有特别重要的意义。族谱中有关不同时期祖先的历史记载,显示出珠江三角洲的宗族的发展,是明代中期之后士大夫运用正统性的制度和文化象征去建立国家认同的结果。

供稿:罗德湘    录入:罗训森    2017.5.2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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