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琛
洪武五年,播州(遵义府)宣慰使杨铿,同知罗琛,总管何婴,蛮夷管郑瑚等,相率来归,贡方物,纳元所授金牌、银印、铜章。诏赐铿衣币,仍置播州宣慰使司,铿、琛皆仍旧职。
——《明史》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9.28 于福州
洪武五年,播州(遵义府)宣慰使杨铿,同知罗琛,总管何婴,蛮夷管郑瑚等,相率来归,贡方物,纳元所授金牌、银印、铜章。诏赐铿衣币,仍置播州宣慰使司,铿、琛皆仍旧职。
——《明史》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9.28 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