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照
罗照,万安人。县学生,嗜读书,周急扶用。
宏治九年(1496)大荒,捐粟二千余石赈饥。事闻,诏加冠带。
训森注:
冠带,即仕宦所戴帽子和腰带,用以区别官品位高低。此处用“诏”字,按古代用字规定,加官的品位应在五品之上。
——《吉安府志》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9.14 于福州
罗照,万安人。县学生,嗜读书,周急扶用。
宏治九年(1496)大荒,捐粟二千余石赈饥。事闻,诏加冠带。
训森注:
冠带,即仕宦所戴帽子和腰带,用以区别官品位高低。此处用“诏”字,按古代用字规定,加官的品位应在五品之上。
——《吉安府志》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9.14 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