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家衡
罗家衡(1883—1961),别名缑笙,字象平,江西吉安人,1883年(清光绪九年)生。清举人。
早岁赴日本留学,入早稻田大学政治经济系,毕业回国后,在江西创办私立江西法政专门学校,自任校长。
辛亥武昌起义,江西独立后,任江西省内务司司长。
1913年,任众议院议员。
1916年,第一次恢复国会时,仍任众议院议员。
1917年,任护法国会众议院议员;9月,任大元帅府秘书。
1920年,任广东政学会干事、政务会议秘书。
1922年,第二次恢复时,再任众议院议员;同年8月,任北京政府农商部次长,未几去职,在上海执律师业。
1936年2月,任国民政府外交部特派察哈尔省交涉员;同年4月,行政院冀察政务委员会政员。
1946年11月,任制宪国民大会代表。
1947年3月,聘为宪政实施促进委员会常务委员,并任中国新社会事业建设协会候补理事等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上海市政协常委。
1961年逝世。终年78岁。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4.1 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