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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 成立登记的批复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

成立登记的批复

闽民管[2015] 31号

 

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发起人:

 

你们关于成立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决定准予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成立登记。

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登记成立后,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遵循民间组织非营利的性质,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盈余不得分红,依照我厅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监督管理,为促进我省文化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研究院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厅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研究院的组织机构代码、印章式样、银行账号以及税务登记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厅备案。

                                               福建省民政厅

                                                 2015.1.23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民政厅办公室                       2015年1月26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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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录入:罗训森    2015.2.10   于福州

2 thoughts on “福建省民政厅关于同意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 成立登记的批复”

  1. 热烈祝贺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成立!同时向法人代表罗训森表示热烈祝贺:祝您一帆风顺,心想事成!并为中华谱牒的收集和整理及续修中华罗氏通谱作出更大的成绩!

    湖南省耒阳市罗含文化研究会顾问 罗锡主
    2015年2月10日

    1. 谨代表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及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非常感谢湖南省耒阳市罗含文化研究会顾问锡主兄的祝福。
      说实在的,原仅想通过福建省姓氏源流研究会为本会批个二级法人银行账户,无奈该会换届难产,无法开展正常业务。按现有政策,民政部门是不会批准单个姓氏的文化组织,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只能作为省二级法人单位。
      因此,只好与在福州市的老领导、老朋友商量,如省经济干部管理学院原院长刘磁生、省委统战部副部长(正厅级)庄奕贤、省文史馆卢美松馆长、福建农林大学原副书记、副校长翁善波、省文联副主席罗训涌、省社院副院长许通、省档案局原副巡视员罗炳行、南平市原外贸局长李建一、省粮油科研所原所长陈木赠、厦门监狱原监狱长汤爱国、省科委原人事处长陈建生、福建工程学院原处级干部赵静杰、《美丽中国》总编林善荣等,大家联合起来,向省民政厅申办“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
      你出席了2014.10.26,“《中华罗氏通谱》北京第二次座谈会”,应听到罗箭将军号召:占全国人口1%的罗氏,在各行各业要做出超过1%的贡献。身为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总编,理应率先响应,争取在谱牒学界做出超1%的贡献,传承唐·罗隐、宋·罗泌、明·罗洪先、近代罗香林等谱牒界先贤的传统,尽力续修《中华罗氏通谱》、构建中华罗氏优秀文化传承体系。

      福建省敦睦姓氏谱牒研究院理事长兼院长
      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常务副主席兼总编
      罗训森
      2015.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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