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侯——宪、令则公神位

烈侯——宪、令则公神位

罗   宪

 

《襄阳记》曰:罗宪,字令则。父蒙,避乱于蜀,官至广汉太守。

宪少以才学知名,年十三能属文。后主立太子,为太子舍人,迁庶子,尚书吏部郎,以宣信校尉再使于吴,吴人称美焉。

时黄皓预政,众多附之,宪独不与同。皓恚,左迁巴东太守,时右大将军阎宇都督巴东,为领军,后主拜(罗)宪为(阎)宇副式。魏之伐蜀,召宇西还,留宇二千人,令(罗)宪守永安城。寻闻成都败,城中扰动,江边长吏皆弃城走,(罗)宪斩称成都乱者一人,百姓乃定。得后主委质问至,乃率所统临于都亭三日。

吴闻蜀败,起兵西上,外托救援,内欲袭(罗)宪。(罗)宪曰:“本朝颠覆,吴为唇齿,不恤我难,而微其利,背盟违约。且汉已亡,吴何得久,宁能为吴降虏乎!”保城善甲,告誓将士,厉以节义,莫不用命。

吴闻钟(会)、邓(艾)败,百城无主,有兼蜀之志,而巴东固守,兵不得过,使步协率众而西。(罗)宪临江拒射,不能御,遣参军杨宗突围北出,告急安乐将军陈骞,又送文武印授,任子诣晋王。

(步)协攻城,(罗)宪出与战,大破其军。孙休怒,复遣陆抗等率众三万人增(罗)宪之围。被攻凡六月 日,而救援不到,城中疾病大半。或说宪奔走之计,(罗)宪曰:“夫为人主,百姓所仰,危不能安,急而弃之,君子不为也,毕命于此矣。”

陈骞言于晋王,遣荆州刺史胡烈救(罗)宪,抗等引退。晋王即委前任,拜(罗)宪凌江将军,封万年亭侯。会武陵四县,举众叛吴,以(罗)宪为武陵太守、巴东监军。泰始元年(265)改封西鄂县侯。

(罗)宪遣妻、子居洛阳,武帝(司马炎)以子袭为给事中。

三年(267)冬,入朝,进位冠军将军,假节。

四年(268)三月,从帝宴于华林园,诏问蜀大臣子弟,后问先辈宜时叙用者,(罗)宪荐蜀都常忌,杜珍,寿良,巴西陈寿,南郡高轨,南阳吕雅,许国,江夏费恭,琅邪诸葛京,汝南陈裕,即皆叙用,咸显于世。

(罗)宪还,袭取吴之巫城,因上伐吴之策。

(罗)宪方亮严正,待士不倦,轻财好施,不治产业。

六年(270)薨。赠安南将军,谥曰:烈侯。

子袭(龚)以凌江将军领部曲,早卒,追赠广汉太守。

袭子,徽,顺阳内史,永嘉五年(311)为王如所杀。

——《三国志·41卷·蜀志十一》

录入:罗训森    2014.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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