唁 电
——沉痛哀悼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本会荣誉主席罗豪才
罗豪才同志治丧委员会:
惊悉全国政协原副主席、本会荣誉主席罗豪才同志于今日上午逝世,享年84岁。
罗豪才同志生前十分重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及罗氏文化工作,曾携全家参访湖北襄阳罗氏得姓的“罗国遗迹”,慨然出任本会荣誉主席,推进中华罗氏文化的研究和发展。
沉痛哀悼本会荣誉主席罗豪才宗彦,谨向罗豪才同志家属致以亲切慰问。
罗豪才同志永垂不朽。
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
2018.2.12
附一:
原标题:北京大学原副校长罗豪才今晨逝世
新京报快讯(记者吴为 王梦遥)今日(2月12日), 新京报记者从北京大学获悉,北京大学原副校长、我国现代行政法学的开拓者、奠基人罗豪才于今日上午逝世,享年84岁。
罗豪才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系,曾任北京大学副校长、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是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据北京大学法学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大学将举行相关活动悼念、追思罗豪才先生。
罗豪才简历
男,汉族,1934年3月生,福建安溪人,致公党成员、中共党员,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大学学历,教授。
1951年4月至1952年7月在新加坡被英殖民当局监禁。
1952年至1956年广东省广州知用中学、江苏省无锡市第一中学学习。
1956年至1960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
1960年至1984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助教、讲师、系副主任。
1984年至1985年赴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进修。
1985年至1986年北京大学法律系副主任、副教授。
1986年至1992年北京大学副校长、教授,北京市侨联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
1992年至1993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侨联主席。
1993年至1995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北京大学副校长。
1995年至1996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全国政协副秘书长,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6年至1997年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7年至1998年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8年至1999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侨联副主席,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1999年至2000年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2000年任全国政协副主席,致公党中央主席(至2007年12月),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中国法学会副会长。
2003年3月在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上当选为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2007年5月10日当选为中国人权研究会会长。
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第九届、第十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编者注:
1. 2017年3月29日起,任中华罗氏通谱编纂委员会荣誉主席。今日起,转为永远荣誉主席。
2. 本站将陆续转载有关悼念罗豪才同志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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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录入:罗训森 2018.2.12 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