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南星
罗南星,字柳次,永安人。
康熙壬子(1672),选拔贡生。
知山东棲霞县。县旧解牛角弓面,岁费三百金,皆派里下。南星改为官解,民困以舒。东南山下,有杀人而弃其尸者,地界三县,吏以事无主名,无从勘讯,不若以分界为辞。南星曰:“民犹子也。被杀而贼不得,父母忍坐视耶?”亲往验讯,访其甲乙,鞫实论报冤得白。有巨憝某,自知稔罪,谋以紫金六百为寿,而不敢言。南星按法治之,一邑称快。有故家子地荒而粮不能馈,南星为招垦荒,给牛种地,熟而逋赋亦清。时有山左第一良吏之目。
以荐擢山西朔州知州。州征额万两有奇,半征米、豆、草束,民远输四百里,至右卫交兑,费至三倍又必俟数足,起运乡民有守候之苦,豪猬因以包运为利。南星稔知其弊,定零运之法,岁省费以千计。
三十五年(1696),大师西讨,调往湖滩河所,收贮运送粮食,又押送车辆,自神木县抵宣府,往返七月,殚心尽瘁,供需无缺。以母老乞养归。
——《福建通志》卷二三五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6.2.16 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