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虞臣
罗虞臣,广东顺德人。历吏部主事。(七品)
(因张延龄案)憾前主事罗虞臣笞已,因讦及椿等。帝震怒,命执先后提罕主事三十七人,付诏狱榜掠,申与焉。狱具,当输赎还职,帝命杖之廷,尽谪外任,而下(罗)虞臣为民。
(罗)虞臣,好刚疾恶。既归,结庐山中,读书纂述。年仅三十五卒。
——《明史》卷二O七·刘世龙附传
注:嘉靖十三年(1534),刘世龙应诏陈之事。
张延龄者,昭太后弟也。帝必欲杀之,故世龙重得罪。后二年,又以大猾刘东山讦告,尽斥诸刑曹郎罗虞臣、徐申等,犹以延龄故也。
刘世龙,字元卿,兹溪人。正德十六年进士。授太仓知州,改国子助教,迁南京兵部主事。
罗虞臣,明广东顺德人,字熙载。嘉靖八年进士。授建昌推官,擢刑部主事,改吏部稽勋司。耿介疾恶,以笞大猾刘东山被借故讦告,斥为民。归隐山中,读书著述,年三十五卒。有《司勋集》。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8.29 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