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明
罗明,字文昭,南平人。登成化二年进士第。
授河南道监察御史,奉敕清理浙江盐法,均徭职,横权家敛迹。继巡按广西,行部所至,宪度严整,首汰贪吏,境内肃清,还掌道事。适有内批,命镇守少监,黄泌贡珍禽异鸟,(罗)明奏止之。会冢宰员缺,觊觎者众,率同列疏清公举,必得才德兼茂,闻望素著,方可若授。匪人所关不细。京城东直门灾,朝廷白金为真武像,遣中黄门送武当山崇祀。(罗)明上疏谓:徒费财,扰民无益弭灾之道。又因京异迭见,陈言修省,因及銮舆,游幸南城西海,赐颊无度,非敬天之实。时有大臣以贿罢,而寻缘复进者有近倖,越例奏请。得禄幼子入监者,有方面以考察。被汰妄诉屈,抑得复职者,俱奏乞追寝。时论韪之。
迁陕西按察司副使,奉抚治汉中。汉中多深山密林,为逃渊薮。奏立白河县,以安辑之。寻丁内艰(父母去世,奔丧守孝)。起复仍副陕。宪州有窃发,崇洛银矿,因诬逮平民论死四十余人,(罗)明为辩雪。坐者三人而已。
迁本司按察使,值岁旱饥,人相食,赈济多方仍条上救荒十二事。上多采行。迁云南左布政使(从二品),以地去京师远,民杂居,为政从简易论者,以为得体。
未俞年,擢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正三品),奉勅巡抚甘肃,以工部右侍郎(正三品)召还。
卒。朝廷遣官谕祭,仍遣进士张天爵营墓。
(罗)明为人外和内刚,历官二十余年,清介勤慎,终始一致。人未尝见其有过举。
——《延平府志》
训森注:《福建通志》罗明传与《府志》略同。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6.4 于福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