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等高级法官,正处级——罗明举

罗明举

 

罗明举,男,1953年1月生。湖北十堰市郧西县河夹乡人,现任法官。

1969年2月,入伍,1974年,复员。

1977年考入湖北财院法律系。

1982年,分配至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任书记官、助理法官、四等高级法官,正处级。曾任武汉市中级法院民一庭副庭长、赔偿办公室主任、书记。先后撰写论文20余篇,分获一、二等奖。著作《民法要义》于1988年由武汉出版社出版;《房地产经营与诉讼指南》于1999年由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

1991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5.1.19  于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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