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暹春
罗暹春,江西吉安吉水水南人。清乾隆七年(1742)进士,为翰林侍讲,分校礼闱,典试广东,改任御史。
在乾隆三十年,时年四十九岁,任福建道监察御史时,缘事遭部议革职查办,奉旨罗暹春著从宽处理,免其革职,加恩以六部主事用,降为刑部贵州司主事,即从五品降为正六品。
乾隆三十一年,升刑部员外郎(从五品)。
乾隆三十三年,再为刑部奉天司郎中(正五品)。
乾隆四十三年,再升任德安府知府(从四品),乾隆皇帝在其奏折上批示:“中平,无大出息。”日期是乾隆三十五年十一月。
到乾隆四十一年十月,再次引见升任时,乾隆又批示:“妥当,事简,道员可,再上之恐不能。”
由此看来,颇不得乾隆皇帝的赏识,但是,罗暹春不因皇上的看法而放弃仕途。在任刑部员外郎时,六治审议死囚,一议减等六千余人。为德安知府时,筑堤,赈荒,修学使院,复忠孝祠,建龙王庙、城隍庙,以功升兵备道、山东盐运使司兼摄按察使(正三品),以乾隆皇帝这样的君王也有看人不准之时。年老病卒。
著有《水南灌叟遗集》。故乡吉水县为其建坊纪念。
——《吉水县志》
训森注:
吉水罗氏到清朝后,仅有数名进士,比起明朝来,衰弱许多,唯有罗暹春为罗家争得了荣誉。但吉水罗氏迁徙在外的子孙,在清朝还是十分显赫,如湖南罗泽南,福建罗丰禄、罗钱,广东罗惇衍、罗源汉等41名列《清史稿》。
来源:2007年版《中华罗氏通谱》 录入:罗训森 2016.1.28 于福州